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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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靖州离藤自治县发展和政苹局文件
靖发改审〔2024)40号
关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
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开 (略) 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提
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靖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
意你单位实施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
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靖州县渠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城 (略) 及
57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略) 政燃
气管道*m、 (略) 管道*m、燃气立管*m;
新建燃气调压箱112个;跟换燃气表5436个;改造居民户
内燃气软管及燃气报警安全装置5436户。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308.5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7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1.*元,预备费395.*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资金统筹。
四、相关文件依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
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出
具的《关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资金
来源审查意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出具的《关
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审
查意见》。
五、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
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
个月内向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
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
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
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
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33号),本项
目实行代建制。请严格按照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
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的施工、设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和材料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
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
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的
勘察、监理、其他等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
中必须招标条件的,可以无须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
规定。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
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
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
政办发〔2019)20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
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
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
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
3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
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靖州苗族侗族
县发展和
革局
2024年4月30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
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靖州离藤自治县发展和政苹局文件
靖发改审〔2024)40号
关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
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开 (略) 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提
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靖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
意你单位实施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
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靖州县渠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城 (略) 及
57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略) 政燃
气管道*m、 (略) 管道*m、燃气立管*m;
新建燃气调压箱112个;跟换燃气表5436个;改造居民户
内燃气软管及燃气报警安全装置5436户。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308.5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7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1.*元,预备费395.*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资金统筹。
四、相关文件依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
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出
具的《关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资金
来源审查意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出具的《关
于靖州县城南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审
查意见》。
五、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
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
个月内向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
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
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
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
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33号),本项
目实行代建制。请严格按照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
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的施工、设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和材料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
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
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的
勘察、监理、其他等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
中必须招标条件的,可以无须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
规定。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
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
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
政办发〔2019)20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
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
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
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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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
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靖州苗族侗族
县发展和
革局
2024年4月30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
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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