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
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我局开展了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此次共有636家排污单位纳入参评名单,其中长期停产44家、注销排污许可证5家、破产1家、设备安装中未投产1家,以上51家排污单位未参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被评为诚信单位(A级)567家,良好单位(B级)13家,警示单位(C级)3家,不良单位(D级)2家。
此次参评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共计58家,其中被评为环境信用不良机构2家,无等级56家 (仅公示有等级机构名单) 。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2023年度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一4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件:*@*63.com
(略) 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清单.xlsx
(略) 2023年度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清单.xlsx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
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我局开展了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此次共有636家排污单位纳入参评名单,其中长期停产44家、注销排污许可证5家、破产1家、设备安装中未投产1家,以上51家排污单位未参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被评为诚信单位(A级)567家,良好单位(B级)13家,警示单位(C级)3家,不良单位(D级)2家。
此次参评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共计58家,其中被评为环境信用不良机构2家,无等级56家 (仅公示有等级机构名单) 。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2023年度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一4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件:*@*63.com
(略) 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清单.xlsx
(略) 2023年度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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