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万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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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万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 (略) 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统一南路东第一间厂房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威海 (略)

项目概况

山东 (略) 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 (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统一南路东第一间厂房,主要进行智能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等,山东 (略) 拟租用现有工业厂房建设传感器与线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传感器400万只、线束400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缩、粘接固化、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线束车间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其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80%,经计算,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54t/a、排放速率为0.026kg/h、排放浓度为2.6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5mg/m3;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其他行业(除上述行业外的有机化工行业)浓度限制60mg/m3、速度限值3.0kg/h)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4.45kg/h)要求。

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排放速率为0.014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估算,经预测,厂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颗粒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25mg/m3、0.0008mg/m3,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中表3限值(厂界浓度限值:VOCs 2.0mg/m3)要求,同时满足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16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本项目生活污水中CODcr、氨氮产生浓度分别450mg/L、40mg/L,则生活污水中CODcr、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187t/a,氨氮产生量为0.017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污水中污染物CODcr、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350mg/L、25mg/L,则CODcr排放量为0.146t/a,氨氮排放量为0.01t/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50mg/l、氨氮5(8)mg/l)后排海,CODcr、氨氮排入外环境的量分别为0.021t/a、0.003t/a。其总量纳入威海经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3 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端子机、点胶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为65-85dB(A),经防护措施降噪、防护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废环氧树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 (略) 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统一南路东第一间厂房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威海 (略)

项目概况

山东 (略) 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 (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统一南路东第一间厂房,主要进行智能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等,山东 (略) 拟租用现有工业厂房建设传感器与线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传感器400万只、线束400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缩、粘接固化、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线束车间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其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80%,经计算,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54t/a、排放速率为0.026kg/h、排放浓度为2.6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5mg/m3;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其他行业(除上述行业外的有机化工行业)浓度限制60mg/m3、速度限值3.0kg/h)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4.45kg/h)要求。

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排放速率为0.014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5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估算,经预测,厂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颗粒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25mg/m3、0.0008mg/m3,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中表3限值(厂界浓度限值:VOCs 2.0mg/m3)要求,同时满足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16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本项目生活污水中CODcr、氨氮产生浓度分别450mg/L、40mg/L,则生活污水中CODcr、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187t/a,氨氮产生量为0.017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污水中污染物CODcr、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350mg/L、25mg/L,则CODcr排放量为0.146t/a,氨氮排放量为0.01t/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50mg/l、氨氮5(8)mg/l)后排海,CODcr、氨氮排入外环境的量分别为0.021t/a、0.003t/a。其总量纳入威海经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3 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端子机、点胶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为65-85dB(A),经防护措施降噪、防护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废环氧树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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