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搬迁评估信息及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搬迁评估信息及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房屋价值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的公平及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搬迁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被征收人157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3㎡(具体房屋数与面积以实际为准)。报名时需表明意向,不可兼报。
三、委托单位
鱼台县鱼城镇人民政府。
四、委托内容
评估被 (略) 场价格和实物安置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工作。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已入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的公告》的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凡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保有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2名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
3、 (略) (略) 场与征收业务,近三 (略) 类似房屋征收、搬迁评估工作,有实际工作经验,且在房屋征收、搬迁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估机构。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
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止。
3、报名地点:鱼台县鱼城镇人民政府。
4、联系电话:0537—*。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房屋价值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的公平及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鱼台县莱赛尔纤维项目巩堂片区搬迁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被征收人157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3㎡(具体房屋数与面积以实际为准)。报名时需表明意向,不可兼报。
三、委托单位
鱼台县鱼城镇人民政府。
四、委托内容
评估被 (略) 场价格和实物安置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工作。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已入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的公告》的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凡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保有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2名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
3、 (略) (略) 场与征收业务,近三 (略) 类似房屋征收、搬迁评估工作,有实际工作经验,且在房屋征收、搬迁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估机构。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
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止。
3、报名地点:鱼台县鱼城镇人民政府。
4、联系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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