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香泉小镇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和县香泉小镇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和县香泉小镇住宅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40 m2 其中(25 号地块:*.16 m2;26 号地块:*.17 m2;27 号地块:*.70 m2;28 号地块:*.90 m2;29 号地块:*.00 m2;30 号地块:7423.62 m2;31 号地块:9989.19 m2;32号地块:*.66 m2)
地理位置: (略) 和县香泉镇香泉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略)
土地利用现状:待建设荒地
规划用地性质: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 年征迁,2023 年 12 月出 (略) (略) (略) ,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现依相关要求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 年征迁,2023 年 12 月出 (略) (略) (略) ,目前现状为待建设荒地。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北侧紧邻地块为空地和香泉自来水厂,南侧为居民区,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外西侧固特力材料厂已于 2013年停产,企业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与销售,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和县香泉小镇住宅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40 m2 其中(25 号地块:*.16 m2;26 号地块:*.17 m2;27 号地块:*.70 m2;28 号地块:*.90 m2;29 号地块:*.00 m2;30 号地块:7423.62 m2;31 号地块:9989.19 m2;32号地块:*.66 m2)
地理位置: (略) 和县香泉镇香泉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略)
土地利用现状:待建设荒地
规划用地性质: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 年征迁,2023 年 12 月出 (略) (略) (略) ,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现依相关要求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 年征迁,2023 年 12 月出 (略) (略) (略) ,目前现状为待建设荒地。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北侧紧邻地块为空地和香泉自来水厂,南侧为居民区,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外西侧固特力材料厂已于 2013年停产,企业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与销售,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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