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江发改审〔2024)97号
(略) 乡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 (略) 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
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基础设施、抓好产业发展,原
则上 (略) 乡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 (略) 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乡村建设行动:猴山村村容村貌
提升*元;2.产业发展:猴山村产业园建设*元、小型农田
水利建设塘湾村*元、塘家源村*元、新石村*元,桥
市乡家庭特色种养殖建设*元;3.异地搬迁后扶建设:将军冲
村6.*元。
-1-
四、项目总投资约125.*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
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申报的7个*以
下工程施工项目采用不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
工队*。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
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
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
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
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
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
向社会公开。
县
江华瑶族
县发展鹤
革局
2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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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审〔2024)97号
(略) 乡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 (略) 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
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基础设施、抓好产业发展,原
则上 (略) 乡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 (略) 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乡村建设行动:猴山村村容村貌
提升*元;2.产业发展:猴山村产业园建设*元、小型农田
水利建设塘湾村*元、塘家源村*元、新石村*元,桥
市乡家庭特色种养殖建设*元;3.异地搬迁后扶建设:将军冲
村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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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总投资约125.*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
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申报的7个*以
下工程施工项目采用不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
工队*。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
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
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
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
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
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
向社会公开。
县
江华瑶族
县发展鹤
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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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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