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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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4月30日至 2024 年05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紫金县蓝塘镇广东省紫金县蓝塘镇

环评机构

广东中科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紫金县蓝塘镇挡耙岭, (略) 现有厂区内,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将202车间西侧1~4层共855m平方米改为掩味剂生产车间,在202车间西北侧新增2个18立方米*酮中转罐,其它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利用厂内生产的无定形头孢呋辛酯添加硬脂酸制成医药制剂掩味头孢呋辛酯,减少无定形头孢呋辛酯外销量97.5吨/年,新增制剂掩味头孢呋辛酯681.05吨/年。项目新增劳动人员25人,年工作32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清洁废水一并排入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合《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排入蓝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投料工序的密闭性,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设备清洗剂*酮在清洗、储存(储罐大小呼吸)、回收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的“二级喷淋”、“气旋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表3排放限值经18米排气筒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附录C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装置;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和消防规范。车间内合理布置各生产装置,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利于消防和疏散。(2)加强废气输送管道检查,避免出现管道破裂引起废气无处理排放。(3)废水排放口设置截流阀,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关闭截流阀。(4)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便自动预警和及时组织灭火扑救。(5)*酮中转罐区设置围堰长 15.5m 宽 4m 高 0.5(3)m,设置遮阳挡雨棚、气体泄漏检测装置。(6)依托厂区已有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根据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4月30日至 2024 年05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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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头孢呋辛酯掩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紫金县蓝塘镇广东省紫金县蓝塘镇

环评机构

广东中科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紫金县蓝塘镇挡耙岭, (略) 现有厂区内,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将202车间西侧1~4层共855m平方米改为掩味剂生产车间,在202车间西北侧新增2个18立方米*酮中转罐,其它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利用厂内生产的无定形头孢呋辛酯添加硬脂酸制成医药制剂掩味头孢呋辛酯,减少无定形头孢呋辛酯外销量97.5吨/年,新增制剂掩味头孢呋辛酯681.05吨/年。项目新增劳动人员25人,年工作32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清洁废水一并排入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合《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排入蓝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投料工序的密闭性,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设备清洗剂*酮在清洗、储存(储罐大小呼吸)、回收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的“二级喷淋”、“气旋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表3排放限值经18米排气筒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附录C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装置;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和消防规范。车间内合理布置各生产装置,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利于消防和疏散。(2)加强废气输送管道检查,避免出现管道破裂引起废气无处理排放。(3)废水排放口设置截流阀,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关闭截流阀。(4)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便自动预警和及时组织灭火扑救。(5)*酮中转罐区设置围堰长 15.5m 宽 4m 高 0.5(3)m,设置遮阳挡雨棚、气体泄漏检测装置。(6)依托厂区已有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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