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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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容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华发改投审〔2024〕78号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变更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
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
造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华容县桥西片区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同意变更华
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代码:230
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华容县城区桥西片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 (略) 4.95km,其中管
径DN600管2029.50米、DN800管1683.00米、DN1000管1237.50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24座、新建雨水口120座,改造雨水口20
座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大型移动排涝泵车1辆、大流量潜
-1-
水泵5台、小型移动式潜水泵6台、发电机组2台。
四、项目单位(法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
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352.3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01
万元、预备费112.*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
地方财政配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
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
概算编制,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后续审批中介服
务事项严格按照《 (略) 上 (略) 管理暂行办法》(湘
政办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委托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
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进 (略) 上 (略) 公开
选取中介机构。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
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发改局做出书
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2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
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
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
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4行饿料靴月3
*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
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华容分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容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华发改投审〔2024〕78号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变更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
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华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
造项目建设内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华容县桥西片区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同意变更华
容县桥西片区排涝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代码:230
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华容县城区桥西片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 (略) 4.95km,其中管
径DN600管2029.50米、DN800管1683.00米、DN1000管1237.50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24座、新建雨水口120座,改造雨水口20
座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大型移动排涝泵车1辆、大流量潜
-1-
水泵5台、小型移动式潜水泵6台、发电机组2台。
四、项目单位(法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
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352.3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01
万元、预备费112.*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
地方财政配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
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
概算编制,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后续审批中介服
务事项严格按照《 (略) 上 (略) 管理暂行办法》(湘
政办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委托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
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进 (略) 上 (略) 公开
选取中介机构。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
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发改局做出书
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2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
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
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
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4行饿料靴月3
*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
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华容分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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