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06 文章来源: (略) 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略) "
(略) 海棠区升昌村二组
海南 (略)
项 (略) 海棠区升昌村,项目占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2350 m2。本项目生产线采用电脑配比控制混凝土生产技术,项目为全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从料场、皮带输送机到筒仓和搅拌楼均为封闭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区(2条)、砂石料场、办公区、宿舍、员工食堂等。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尽快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
本项目用地不涉及Ⅰ类生态保护红线,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
/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楼、原料堆场、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措施,加强厂区洒水降尘能有效较低厂区扬尘产生量;主要生产设备和柴油发电机置于密闭的厂房内,通过声源减振、密闭隔声、禁鸣喇叭、减速缓行等降低噪声影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用地区 (略) 城区范围内。项目周边区域植被类型单一, (略) 绿 (略) 绿化带内的植被及周边居民小区内的绿化植物,主要为灌木、草丛及人工种植椰子树。所在区域生 (略) 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较差,生态环境较为简单。因此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人工绿化的加强,排水设施的完善都会使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周边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六项基本污染物均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略) 各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 (略) 为达标区。 (2)项目用地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风险为收尘装置故障、抽水泵管道破裂和废机油泄露等,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
发布时间:2024-05-06 文章来源: (略) 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略) "
(略) 海棠区升昌村二组
海南 (略)
项 (略) 海棠区升昌村,项目占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2350 m2。本项目生产线采用电脑配比控制混凝土生产技术,项目为全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从料场、皮带输送机到筒仓和搅拌楼均为封闭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区(2条)、砂石料场、办公区、宿舍、员工食堂等。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尽快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
本项目用地不涉及Ⅰ类生态保护红线,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
/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楼、原料堆场、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措施,加强厂区洒水降尘能有效较低厂区扬尘产生量;主要生产设备和柴油发电机置于密闭的厂房内,通过声源减振、密闭隔声、禁鸣喇叭、减速缓行等降低噪声影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用地区 (略) 城区范围内。项目周边区域植被类型单一, (略) 绿 (略) 绿化带内的植被及周边居民小区内的绿化植物,主要为灌木、草丛及人工种植椰子树。所在区域生 (略) 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较差,生态环境较为简单。因此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人工绿化的加强,排水设施的完善都会使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周边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六项基本污染物均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略) 各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 (略) 为达标区。 (2)项目用地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风险为收尘装置故障、抽水泵管道破裂和废机油泄露等,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