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贵自然公〔2024〕19号
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贵自然公〔2024〕19号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江南大 (略) 交汇处西北角。
二、调整内容:
(一)取消原规划在地块北侧的3#员工宿舍楼、东1#-4#仓储楼,变更为1#-2#办公楼、1#-3#仓库;(二)22#-32#厂房调整长度,由原来70米调整为44米;(三)项目主入口原规 (略) ,现调整至江南大道;(四)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设用地面积*.178㎡,总建筑面积*.66㎡,计容建筑面积*.27㎡,容积率0.78,建筑系数39.06%,机动车停车位445个(含充电桩停车位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170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 (略) 人民 (略) 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三) (略) 自 (略) 站;http://**;(四) (略) 自然资源局二楼宣传栏。
四、公示期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
因总平图规划调整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75-*)。
附件: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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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江南大 (略) 交汇处西北角。
二、调整内容:
(一)取消原规划在地块北侧的3#员工宿舍楼、东1#-4#仓储楼,变更为1#-2#办公楼、1#-3#仓库;(二)22#-32#厂房调整长度,由原来70米调整为44米;(三)项目主入口原规 (略) ,现调整至江南大道;(四)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设用地面积*.178㎡,总建筑面积*.66㎡,计容建筑面积*.27㎡,容积率0.78,建筑系数39.06%,机动车停车位445个(含充电桩停车位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170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 (略) 人民 (略) 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三) (略) 自 (略) 站;http://**;(四) (略) 自然资源局二楼宣传栏。
四、公示期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
因总平图规划调整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75-*)。
附件:新型环保净水材料生产项目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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