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拟做出的《河南省航发塑业有限公司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4年5月6日拟做出的《河南省航发塑业有限公司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2024年5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航发迁建建设项目 | 汤阴县宜 (略) 西侧、腾飞大道北侧 | 河 (略) | 河南 (略) | 河 (略) 拟迁建于汤阴县宜 (略) 西侧、腾飞大道北侧进行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超高分子量聚*烯板材、异形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施工期: 在施工期,认真按施工要求进行文明、安全、环保施工,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按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和生态恢复,本项目的防治措施能有效控制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DA001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同时满足《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相关标准限值,达标排放;本项目DA002排放口排放的非*烷总烃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kg/t-产品要求,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相关排放限值,达标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6-2021)表1相关标准限值,同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关于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汤阴东方 (略) 进水水质要求, (略) (略) 进入汤阴东方 (略) 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2024年5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航发迁建建设项目 | 汤阴县宜 (略) 西侧、腾飞大道北侧 | 河 (略) | 河南 (略) | 河 (略) 拟迁建于汤阴县宜 (略) 西侧、腾飞大道北侧进行航发迁建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超高分子量聚*烯板材、异形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施工期: 在施工期,认真按施工要求进行文明、安全、环保施工,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按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和生态恢复,本项目的防治措施能有效控制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DA001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同时满足《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相关标准限值,达标排放;本项目DA002排放口排放的非*烷总烃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kg/t-产品要求,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相关排放限值,达标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6-2021)表1相关标准限值,同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中关于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汤阴东方 (略) 进水水质要求, (略) (略) 进入汤阴东方 (略) 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