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悦诚蓄电池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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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悦诚蓄电池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金悦诚蓄电池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略)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113.794″,N24°25′26.751″)建设年产AGM隔板9600吨,电池壳*套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约*.77m2,建筑面积为*m2,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以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工程内容有主体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AMG隔板生产线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纤维、硫酸(98%)、纸箱、纸管、电池壳生产线原辅材料为ABS 0210、PP K8003、PP Z30S。项目AMG隔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打浆机、成型机、烘干箱、收卷机、搅拌机、真空泵;电池壳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碎料机、搅拌机、冷却塔。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每天两班,一班12小时,年工作260日,全年共计6240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运营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后经压滤机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翁源县 (略) )进水水质要求(执行《电源电子产业园污水统一纳管处理协议》中规定的指标限值,协议中未包含指标参照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翁源县 (略) )处理。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及少量硫酸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24)排放;烘干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及少量硫酸雾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项目运营期排气筒DA024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25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砖混墙体隔声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厂区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收作为原材料重新使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送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造废反渗透膜及废超滤膜交由有资质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废玻璃纤维、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抹布、废手套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条件的(豁免条件: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广东金悦诚蓄电池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略)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113.794″,N24°25′26.751″)建设年产AGM隔板9600吨,电池壳*套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约*.77m2,建筑面积为*m2,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以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工程内容有主体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AMG隔板生产线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纤维、硫酸(98%)、纸箱、纸管、电池壳生产线原辅材料为ABS 0210、PP K8003、PP Z30S。项目AMG隔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打浆机、成型机、烘干箱、收卷机、搅拌机、真空泵;电池壳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碎料机、搅拌机、冷却塔。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每天两班,一班12小时,年工作260日,全年共计6240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运营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后经压滤机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翁源县 (略) )进水水质要求(执行《电源电子产业园污水统一纳管处理协议》中规定的指标限值,协议中未包含指标参照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翁源县 (略) )处理。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及少量硫酸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24)排放;烘干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及少量硫酸雾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项目运营期排气筒DA024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25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砖混墙体隔声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厂区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收作为原材料重新使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送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造废反渗透膜及废超滤膜交由有资质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废玻璃纤维、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抹布、废手套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条件的(豁免条件: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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