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市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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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市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项 (略) 博贺镇东部,东临茂名滨海新区保利大都会,西接博贺湾大桥,南至博贺湾海域,北接博贺湾大道,位于博贺湾盐灶涌河口处,滨海新区保利大都会至博贺湾大桥桥头段海岸线外侧滩涂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红树林生态 (略) 硬化工程等三大工程,项目红线范围约为150公顷,斑块种植面积约为95.2341公顷,种植63.*株。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管护期为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机械设备,选取优质柴油、使用低硫含量燃油等清洁能源原料,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顺序,减少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鱼、虾类产卵、仔幼鱼索饵季节,选择在退潮时施工,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减少悬浮泥沙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范围;潮沟开挖、滩涂垫高溢流和红树林种植采取就近取土的原则,取土范围为场地内区域;溢流口选在弱流区以利于泥沙的沉降,采取分隔区域、多道防污屏等沉隔措施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租用的民房。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施工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 (略) 线,合理安排工期。项目在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排放场所;场地清理潮沟开挖淤土回用于滩涂垫高;场地清理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海洋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做好施工区域及附近海域的水质监测,监控悬浮物等水质变化对附近国控监测站位影响;严格按照工程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监理工作;取土和滩涂加高严格按照设计定位施工;施工期尽可能选在海流平静的浪潮,同时高密度作业尽量避开幼鱼幼虾繁育期(3-5月);做好种植 (略) ;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报告书分析,项目通过红树林种植修复的建设,使海域环境得到修复与提升,为水生生物、鸟类等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可以极大地恢复博贺湾生态环境,增强海岸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且有助于提升海岸线整体的景观性能。随着时间推移,项目建设会对项目区域局部海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正面影响。

⑹环境风险:积极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应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措施;针对项目所处海域的特殊工况条件,制定防雨、防台等极端天气应对预案;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制定溢油风险污染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溢油事故处理等应急体系;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络机构等。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范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略) 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项 (略) 博贺镇东部,东临茂名滨海新区保利大都会,西接博贺湾大桥,南至博贺湾海域,北接博贺湾大道,位于博贺湾盐灶涌河口处,滨海新区保利大都会至博贺湾大桥桥头段海岸线外侧滩涂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红树林生态 (略) 硬化工程等三大工程,项目红线范围约为150公顷,斑块种植面积约为95.2341公顷,种植63.*株。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管护期为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机械设备,选取优质柴油、使用低硫含量燃油等清洁能源原料,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顺序,减少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鱼、虾类产卵、仔幼鱼索饵季节,选择在退潮时施工,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减少悬浮泥沙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范围;潮沟开挖、滩涂垫高溢流和红树林种植采取就近取土的原则,取土范围为场地内区域;溢流口选在弱流区以利于泥沙的沉降,采取分隔区域、多道防污屏等沉隔措施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租用的民房。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施工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 (略) 线,合理安排工期。项目在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排放场所;场地清理潮沟开挖淤土回用于滩涂垫高;场地清理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海洋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做好施工区域及附近海域的水质监测,监控悬浮物等水质变化对附近国控监测站位影响;严格按照工程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监理工作;取土和滩涂加高严格按照设计定位施工;施工期尽可能选在海流平静的浪潮,同时高密度作业尽量避开幼鱼幼虾繁育期(3-5月);做好种植 (略) ;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报告书分析,项目通过红树林种植修复的建设,使海域环境得到修复与提升,为水生生物、鸟类等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可以极大地恢复博贺湾生态环境,增强海岸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且有助于提升海岸线整体的景观性能。随着时间推移,项目建设会对项目区域局部海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正面影响。

⑹环境风险:积极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应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措施;针对项目所处海域的特殊工况条件,制定防雨、防台等极端天气应对预案;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制定溢油风险污染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溢油事故处理等应急体系;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络机构等。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范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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