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坪县东岳殿至陈家坝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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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坪县东岳殿至陈家坝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坪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

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起于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村, (略) 再穿过土地梁隧道,到达三郎沟村,途经金星村后,终点位于陈家坝镇与宁陕县四亩地镇交界处,路线总长26.904km, (略) 补强、加宽新建6.724km、完全利用7.18km,其余13km为完 (略) 。工程全线采 (略) 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段起点至土地梁隧道进口部分后半段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类型为水源涵养,红线名称为秦岭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景观台建设、配套交通设施等)、辅助工程(弃渣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公用工程(给水、供电)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处置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25%。

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照《报告表》确定的项目规模、地点、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略) 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下达的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佛环函〔2023〕45号)。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管理措施。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等措施,并做好现场管理。 (略) 及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运营 (略) 养护及清扫,规范车辆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预警管控指令提出的管控措施。

4.加强水污染防治。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施工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污水严禁以任何形式外排。桥涵工程避免汛期、丰水期施工,施工废渣运至*上处理,不得弃于河道。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禁止开展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施工以外的其他作业。加强交通管控措施,确保运营期区域环境噪声达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固(危)废综合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焚烧。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7.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施工区域周边植物和物种栖息环境。该项目建设结束后临时设施和相关构筑物全部清理,做好沿线生态恢复。

8.其他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做好运行记录。规范各物料、固(危)废物等分类管理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主动做好项目相关环境信访投诉办理。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之规定,本项目中预制场、拌合站等辅助工程和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分期进行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

4.《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项目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2024年4月30日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关于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坪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

佛坪县东岳殿至 (略) 改建工程起于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村, (略) 再穿过土地梁隧道,到达三郎沟村,途经金星村后,终点位于陈家坝镇与宁陕县四亩地镇交界处,路线总长26.904km, (略) 补强、加宽新建6.724km、完全利用7.18km,其余13km为完 (略) 。工程全线采 (略) 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段起点至土地梁隧道进口部分后半段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类型为水源涵养,红线名称为秦岭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景观台建设、配套交通设施等)、辅助工程(弃渣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公用工程(给水、供电)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处置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25%。

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照《报告表》确定的项目规模、地点、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略) 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下达的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佛环函〔2023〕45号)。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管理措施。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等措施,并做好现场管理。 (略) 及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运营 (略) 养护及清扫,规范车辆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预警管控指令提出的管控措施。

4.加强水污染防治。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施工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污水严禁以任何形式外排。桥涵工程避免汛期、丰水期施工,施工废渣运至*上处理,不得弃于河道。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禁止开展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施工以外的其他作业。加强交通管控措施,确保运营期区域环境噪声达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固(危)废综合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焚烧。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7.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施工区域周边植物和物种栖息环境。该项目建设结束后临时设施和相关构筑物全部清理,做好沿线生态恢复。

8.其他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做好运行记录。规范各物料、固(危)废物等分类管理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主动做好项目相关环境信访投诉办理。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之规定,本项目中预制场、拌合站等辅助工程和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分期进行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

4.《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项目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2024年4月30日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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