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5月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魔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5月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魔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338-2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厦门毅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338-2号, (略) (略) 52#、53#厂房,全厂职工2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膨化、配碱、浸泡、熟化、设备清洗等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间接标准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投料、拌料、调料、污水处理设施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恶臭。

  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由1根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参照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侧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无危废,一般固废为不合格魔芋、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及污泥集中收集暂存,综合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于**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于**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截至公示结束,建设单位、技术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新建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

附件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338-2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厦门毅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338-2号, (略) (略) 52#、53#厂房,全厂职工2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产魔芋食品15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膨化、配碱、浸泡、熟化、设备清洗等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间接标准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投料、拌料、调料、污水处理设施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恶臭。

  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由1根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参照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侧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无危废,一般固废为不合格魔芋、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及污泥集中收集暂存,综合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于**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于**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截至公示结束,建设单位、技术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新建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