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樟文体旅〔2024〕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我县旅游应急管理体系,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约300m2;在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新建应急广播终端1192个,改造应急广播终端137个。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05.*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9.16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樟文体旅〔2024〕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我县旅游应急管理体系,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约300m2;在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新建应急广播终端1192个,改造应急广播终端137个。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05.*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9.16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樟文体旅〔2024〕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我县旅游应急管理体系,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约300m2;在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新建应急广播终端1192个,改造应急广播终端137个。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05.*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9.16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樟文体旅〔2024〕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我县旅游应急管理体系,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约300m2;在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新建应急广播终端1192个,改造应急广播终端137个。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05.*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9.16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樟城镇、城峰镇、嵩口镇等21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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