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关于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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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关于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供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共包含8个饮用水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1.小寨坝镇南中村中坝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15户580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中坝组乌米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51.79″,北纬27°12′1.25″,最高日取水量68.6m3/d,批复取水量为1.*m3/年;

2.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7户181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下沟组檬子树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3.77″,北纬27°10′51.94″,最高日取水量21.5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3.小寨坝镇潮水村水流洞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户102人,其取水口位于潮水村水流洞组水流洞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1′39.79″,北纬27°7′39.04″,最高日取水量12.1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4.小寨坝镇田兴村石家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41户107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石家沟组石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7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5.田兴村大坪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92户2765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大坪组张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16.4″,北纬27°07′51.4″,最高日取水量327.2m3/d,批复取水量为9.*m3/年;

6.瓮沙村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个村民组共1028人,其取水口位于瓮沙村片区黄土田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1.7m3/d,批复取水量为3.*m3/年;

7.亲戚寨村扈家沟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现有受益5个村民组894户3244人,其取水口位于亲戚寨村扈家沟机井,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5′59.1″,北纬27°11′42.3″,最高日取水量383.9m3/d,批复取水量为11.*m3/年;

8.田兴村杨家湾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4户992人,其取水口位于上沟水库,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0.6″,北纬27°09′32.8″,最高日取水量117.4m3/d,批复取水量为3.*m3/年;

二、根据审定的《报告表》及评审意见,同意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水源的取用水方案。除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取水方式为自流引水外,其余7个人饮工程取水方式均为泵提取水,取水用途均为生活用水。

三、基本同意论证的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量结果。本次同意年总取水许可量为30.*m3,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该项目申请的水量满足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的规定,取水项目年取水量满足息烽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有关节水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取用水指标基本合理。

四、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应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六、本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行失效。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供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共包含8个饮用水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1.小寨坝镇南中村中坝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15户580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中坝组乌米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51.79″,北纬27°12′1.25″,最高日取水量68.6m3/d,批复取水量为1.*m3/年;

2.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7户181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下沟组檬子树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3.77″,北纬27°10′51.94″,最高日取水量21.5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3.小寨坝镇潮水村水流洞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户102人,其取水口位于潮水村水流洞组水流洞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1′39.79″,北纬27°7′39.04″,最高日取水量12.1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4.小寨坝镇田兴村石家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41户107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石家沟组石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7m3/d,批复取水量为0.*m3/年;

5.田兴村大坪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92户2765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大坪组张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16.4″,北纬27°07′51.4″,最高日取水量327.2m3/d,批复取水量为9.*m3/年;

6.瓮沙村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个村民组共1028人,其取水口位于瓮沙村片区黄土田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1.7m3/d,批复取水量为3.*m3/年;

7.亲戚寨村扈家沟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现有受益5个村民组894户3244人,其取水口位于亲戚寨村扈家沟机井,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5′59.1″,北纬27°11′42.3″,最高日取水量383.9m3/d,批复取水量为11.*m3/年;

8.田兴村杨家湾片区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4户992人,其取水口位于上沟水库,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0.6″,北纬27°09′32.8″,最高日取水量117.4m3/d,批复取水量为3.*m3/年;

二、根据审定的《报告表》及评审意见,同意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水源的取用水方案。除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取水方式为自流引水外,其余7个人饮工程取水方式均为泵提取水,取水用途均为生活用水。

三、基本同意论证的息烽县小寨坝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量结果。本次同意年总取水许可量为30.*m3,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该项目申请的水量满足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的规定,取水项目年取水量满足息烽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有关节水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取用水指标基本合理。

四、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应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六、本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行失效。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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