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和龙市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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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和龙市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

(略) 龙城镇清湖村

延边和远装配式 (略)

长春天泽 (略)

本项目矿 (略) 龙城镇清湖村,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9°2′17.03″,北纬 42°34′31.79″。原 (略) (略) (略) 顺发采石场。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在原 (略) 顺发采石场基础上进行扩边开采。总占地面积11.4161hm2,其中露天采场占地面积7.8666hm2,矿区外压占土地面积为3.5495hm2。矿区外占地包 (略) 区、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检修车间及临时堆料场。矿山开采矿种主要为闪长岩,设计生产规模为*m3/a,服务年限约9.4年。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45.*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主要为:采场开拓、排土场等工程产生的扬尘、机械噪声、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沉淀回用、距离衰减、排土场苫盖、建筑垃圾可用部分回用,不可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等措施后,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淋溶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破碎筛分车间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和输送廊道均密闭,易产生粉尘设施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等,采用喷雾、洒水降尘、苫布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1类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表土临时堆存,用于生态恢复;石粉外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在危险废物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闭矿设计,确定回填、覆土和造林方案,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修复。占用林地需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同意。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关于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清湖村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项目

(略) 龙城镇清湖村

延边和远装配式 (略)

长春天泽 (略)

本项目矿 (略) 龙城镇清湖村,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9°2′17.03″,北纬 42°34′31.79″。原 (略) (略) (略) 顺发采石场。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在原 (略) 顺发采石场基础上进行扩边开采。总占地面积11.4161hm2,其中露天采场占地面积7.8666hm2,矿区外压占土地面积为3.5495hm2。矿区外占地包 (略) 区、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检修车间及临时堆料场。矿山开采矿种主要为闪长岩,设计生产规模为*m3/a,服务年限约9.4年。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45.*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主要为:采场开拓、排土场等工程产生的扬尘、机械噪声、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沉淀回用、距离衰减、排土场苫盖、建筑垃圾可用部分回用,不可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等措施后,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淋溶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破碎筛分车间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和输送廊道均密闭,易产生粉尘设施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等,采用喷雾、洒水降尘、苫布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1类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表土临时堆存,用于生态恢复;石粉外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在危险废物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闭矿设计,确定回填、覆土和造林方案,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修复。占用林地需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同意。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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