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周发改审批〔2023〕85号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 (略) :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建议书的请示》(周国司〔2023〕58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310-*-04-05-*)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浦源镇、李墩镇。
三、建设单位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 (略) 。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共包含4个子项目:
1.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服务中心、生活馆、理疗馆、中医馆、水疗馆、连廊、地下室、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2.浦源康养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养老综合体、地下室、停车场、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3.智能化提升工程:项目拟对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建老年康复中心、 (略) 、 (略) 3栋建筑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6㎡,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能化系统、布线系统、安防系统及自动化系统等;
4.周宁县李墩镇楼坪村、中村、北洋村配套养老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拟提升改造楼坪村、北洋村及中村房屋42栋,改造总建筑面积*㎡、提升改 (略) *㎡、 (略) 780㎡、铺设污水管道435m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标准待可研批复进一步确定。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其它
1.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按程序报批。
2.本批复不作为招标及开工依据。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周发改审批〔2023〕85号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 (略) :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建议书的请示》(周国司〔2023〕58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310-*-04-05-*)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浦源镇、李墩镇。
三、建设单位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 (略) 。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共包含4个子项目:
1.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服务中心、生活馆、理疗馆、中医馆、水疗馆、连廊、地下室、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2.浦源康养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养老综合体、地下室、停车场、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3.智能化提升工程:项目拟对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建老年康复中心、 (略) 、 (略) 3栋建筑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6㎡,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能化系统、布线系统、安防系统及自动化系统等;
4.周宁县李墩镇楼坪村、中村、北洋村配套养老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拟提升改造楼坪村、北洋村及中村房屋42栋,改造总建筑面积*㎡、提升改 (略) *㎡、 (略) 780㎡、铺设污水管道435m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标准待可研批复进一步确定。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其它
1.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按程序报批。
2.本批复不作为招标及开工依据。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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