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绿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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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绿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桐庐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桐庐县凤川街道和江南镇

5、工程规模:工程拟治理河道33.51公里,其中大源溪华家塘至河口23.165公里河道,长峰坞溪河口以上3.06公里,密坞坑溪河口以上3.8公里河道,黄场坞溪河口以上1.16公里河道,小源溪河口上游0.58公里河道,凤源溪河口上游1.745公里。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复、加固、恢复护岸长1472m,堤防长3746m(生态护坡1257m),沿堤、岸、堤 (略) 长*m,工程新建堰坝6座(生态景观堰2座、生活、灌溉堰4座),提升改造堰坝5座,新建拦石堰3座,堰脚修复、汀步改造堰坝12座,提升主要景观节点4处,分段疏浚河道长15.7km,疏浚及开挖外运工程量为68.*m3,并配套绿化、休闲石凳、标识、管护牌、文化标识、沿线照明、水雨情监测等。

6、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桐庐县肖岭水库饮用水保护区(紧邻)。

保护要求:钱塘218段水质保护要求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部分未划分区划河流按Ⅲ类标准执行。

2、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工程堤防及施工区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等。

保护要求:工程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施工作业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声环境属2类功能区和4a、4b类功能区,保护目标涉及评价标准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

表1 工程主要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名 称

所属街

道乡镇

方位

距离

(m)

评价范

围内规

保护要求

声环境

质量

环境空 气质量

1

华家塘

凤川街道

西侧

10

50户

1类

二级

2

潘西坞

凤川街道

南侧、北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3

戴家畈

凤川街道

东侧

10

20户

1类

二级

4

东毛

凤川街道

东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中巡村

凤川街道

西侧

60

20户

1类

二级

5

三源小学

凤川街道

南侧

60

100人

1类

二级

6

潇源村

凤川街道

北侧

45

50户

1类

二级

7

黄场坞

凤川街道

北侧

135

15户

1类

二级

8

外源村

凤川街道

西南侧

30

20户

1类

二级

9

高家

凤川街道

东北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10

上店村

凤川街道

西南侧

10

70户

1类

二级

11

凤源

凤川街道

北侧

20

30户

1类

二级

12

肖岭村

凤川街道

西侧

35

15户

1类

二级

13

雷坞

凤川街道

东北侧

20

40户

2类

二级

14

珠山村

江南镇

东北侧

160

3户

2类

二级

15

张家

凤川街道

西南侧

110

22户

2类

二级

16

下梅山

江南镇

东侧

180

3户

2类

二级

备注:工程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工程区域*生、水生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古树名木等。

保护要求:保护区域*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如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需采取必要手段进行保护;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表2 生态敏感点及保护要求

环境敏感点

位置或范围(与本工程的关系)

敏感性描述

保护要求

*生生态

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

——

保护工程区域的*生生境,保护自然风貌和自然植被,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樟树、银杏、柏木、青冈栎、枫树等(均在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外)

古树

保护古树生境

水生生态

工程涉及的大源溪及其他水体、肖岭水库(紧邻)

——

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障区域原有水生生物物种不消失,保证足够的水生生物资源量存在,维持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稳定

水土保持

施工临时占地

——

减小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全面恢复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使土壤侵蚀强度恢复到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

(1)工程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废水本工程河段设置沉淀池,采用潜水泵抽排基坑废水至沉淀池经处理后,用 (略) 和施工区内的洒水降尘,不可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流。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需租用肖岭水库以下流域附近民居,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经以上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肖岭水库取水口位于坝下,距离上游最近河道施工区域K10+725处新建景观堰坝约3.5km,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影响在围堰施工和土方开挖,本工程距离取水口距离较远,经肖岭水库库区沉降后影响不大。

为了减少本工程施工期对取水口附近水质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尽量缩短连续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小施工对河床的扰动,以减小沙源浓度;尽量选择在水流静止期施工。施工结束后,需尽量缩短围堰填筑和拆除施工时间,施工期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段排放各类污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 (略) 洒水,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实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保护措施后,项目的施工期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1)水文情势影响

工程对大源溪流域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建设,工程实施后,经计算,设计水位高程较现状水位高程维持不变或普遍下降,堤顶高程可满足10年~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要求。减少了区域洪涝灾害损失,为沿溪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水环境影响

通过本工程堤防护岸工程的建设,可减少进入河道的面源污染、城镇和农村的生活 废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降低因堤防崩塌引起的水土流失。通过堰坝修建加固,可以缓解山溪性河流纵坡较大、洪水势能太大而造成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冲刷和破坏,从而保护水源地水质。通过植被的恢复和保护河岸带,可以减少非点源污染和土壤侵蚀,改善水体的水质。工程整体建设可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对地表水的影响是正向的。

2、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挖、填筑、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混凝土浇筑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桩基施打时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货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但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4、固体废弃物

(1)本工程不设置堆场,河道疏浚及堤防开挖土石方除用于回填外,其他均挖出即拍卖处理运走。

(2)本工程生活垃圾包括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和浮渣、运营期泵站机械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

本工程施工对浅层以下的地层扰动很少,不会造成隔水层裂隙,且施工结束后,地 下水水位迅速恢复,影响随即消除。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各类固废不随意堆放并委托 处置,施工工区地面及废水隔油沉淀池等做好防渗措施,则本工程建设对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1)*生生态影响

工程建设期间的开挖将会对生物量、分布格局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本工程占地破坏的*域植被主要为农作物群落和林草群落,一段时间后,这些被破坏的植被通过人工手段,有部分植被可就地重建而形成新植被,另有部分植被可异地补偿而补充原植被。工程区未发现珍稀野生动物永久栖息地。

此外,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布有挂牌古树29棵,均位于占地红线外的现 (略) 两侧,在古树附近开挖土石方会损伤古树根系,施工产生的扬尘会阻塞古树叶面的气孔,削减光合作用,影响古树的生长。为避免工程建设对古树的影响,需对古树采取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影响

各项施工活动将导致水质变差、饵料生物变化、生存环境变化将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不利影响,但由于工程河段鱼类均为常见物种,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不大。总体上,从整个区域而言,施工对工程区域和大源溪流域水生生态总体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3。

表3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

项目

具体措施

水环

境保

护措

施工期

1、设置基坑沉淀池收集处理基坑废水。施工区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 、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 、废水沉淀池、隔油池、临时厕所等应做好防渗防漏,并定期检查。

4 、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大临施工场地、施工车辆清洗场所等。

5 、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废污水外排和施工物料、固体废物等进入附近河道。

6、 (略) 出入口设置隔离栏杆、警示牌等设施,下河台阶入口处设立禁入标识 和围栏隔离设施,在防洪堤上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并加强日常巡视和管理, 保障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优质燃料的施工机械、车辆。

2 、施工工区周围设立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洒水、简易覆盖。

3 、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

项目

具体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

施工期

1 、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垫并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 区域。

3 、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 2 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白天施工,确需晚上施工的需做好相关告知工作。

5 、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减少涉水施工和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施工时间。

2 、剥离表土应集中、堆放位置远离水体,堆存时设置装土编织袋挡墙、土工布 覆盖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护坡覆土。

3 、工程施工完毕,将临时占用恢复原状。

4 、根据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河道堤顶外可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水体环境可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采用现有鱼类品种增值放流, 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

固废污染防治

施工期

1 、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严禁固废就地堆弃。

2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溢油风险事故

防范

1 、加强施工队*的管理,避免车辆和设备溢油事故的发生。

2 、施工区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相应应急物资和设备。

3 、加强汛情预警、编制度汛方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4、尽量缩短围堰填筑和拆除施工时间,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水源地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保持联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大源溪流域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 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等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桐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相关 要求。工程符合《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桐庐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工程符合《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及风景名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工程任务以河湖整治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可消除大源溪流域的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河道的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轻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工程实施后生态环境整体效果要优于现状。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桐庐 (略)

地址: (略) 桐庐县城南街 (略) 69号滨江大厦7楼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 (略) 518号恒策西城时代中心3幢1818室

联系人:陈鉴鉴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联系电话:0571-*

桐庐 (略)

2024年05月06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桐庐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桐庐县凤川街道和江南镇

5、工程规模:工程拟治理河道33.51公里,其中大源溪华家塘至河口23.165公里河道,长峰坞溪河口以上3.06公里,密坞坑溪河口以上3.8公里河道,黄场坞溪河口以上1.16公里河道,小源溪河口上游0.58公里河道,凤源溪河口上游1.745公里。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复、加固、恢复护岸长1472m,堤防长3746m(生态护坡1257m),沿堤、岸、堤 (略) 长*m,工程新建堰坝6座(生态景观堰2座、生活、灌溉堰4座),提升改造堰坝5座,新建拦石堰3座,堰脚修复、汀步改造堰坝12座,提升主要景观节点4处,分段疏浚河道长15.7km,疏浚及开挖外运工程量为68.*m3,并配套绿化、休闲石凳、标识、管护牌、文化标识、沿线照明、水雨情监测等。

6、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桐庐县肖岭水库饮用水保护区(紧邻)。

保护要求:钱塘218段水质保护要求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部分未划分区划河流按Ⅲ类标准执行。

2、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工程堤防及施工区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等。

保护要求:工程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施工作业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声环境属2类功能区和4a、4b类功能区,保护目标涉及评价标准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

表1 工程主要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名 称

所属街

道乡镇

方位

距离

(m)

评价范

围内规

保护要求

声环境

质量

环境空 气质量

1

华家塘

凤川街道

西侧

10

50户

1类

二级

2

潘西坞

凤川街道

南侧、北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3

戴家畈

凤川街道

东侧

10

20户

1类

二级

4

东毛

凤川街道

东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中巡村

凤川街道

西侧

60

20户

1类

二级

5

三源小学

凤川街道

南侧

60

100人

1类

二级

6

潇源村

凤川街道

北侧

45

50户

1类

二级

7

黄场坞

凤川街道

北侧

135

15户

1类

二级

8

外源村

凤川街道

西南侧

30

20户

1类

二级

9

高家

凤川街道

东北侧

10

30户

1类

二级

10

上店村

凤川街道

西南侧

10

70户

1类

二级

11

凤源

凤川街道

北侧

20

30户

1类

二级

12

肖岭村

凤川街道

西侧

35

15户

1类

二级

13

雷坞

凤川街道

东北侧

20

40户

2类

二级

14

珠山村

江南镇

东北侧

160

3户

2类

二级

15

张家

凤川街道

西南侧

110

22户

2类

二级

16

下梅山

江南镇

东侧

180

3户

2类

二级

备注:工程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工程区域*生、水生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古树名木等。

保护要求:保护区域*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如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需采取必要手段进行保护;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表2 生态敏感点及保护要求

环境敏感点

位置或范围(与本工程的关系)

敏感性描述

保护要求

*生生态

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

——

保护工程区域的*生生境,保护自然风貌和自然植被,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樟树、银杏、柏木、青冈栎、枫树等(均在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外)

古树

保护古树生境

水生生态

工程涉及的大源溪及其他水体、肖岭水库(紧邻)

——

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障区域原有水生生物物种不消失,保证足够的水生生物资源量存在,维持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稳定

水土保持

施工临时占地

——

减小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全面恢复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使土壤侵蚀强度恢复到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

(1)工程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废水本工程河段设置沉淀池,采用潜水泵抽排基坑废水至沉淀池经处理后,用 (略) 和施工区内的洒水降尘,不可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流。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需租用肖岭水库以下流域附近民居,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经以上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肖岭水库取水口位于坝下,距离上游最近河道施工区域K10+725处新建景观堰坝约3.5km,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影响在围堰施工和土方开挖,本工程距离取水口距离较远,经肖岭水库库区沉降后影响不大。

为了减少本工程施工期对取水口附近水质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尽量缩短连续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小施工对河床的扰动,以减小沙源浓度;尽量选择在水流静止期施工。施工结束后,需尽量缩短围堰填筑和拆除施工时间,施工期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段排放各类污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 (略) 洒水,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实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保护措施后,项目的施工期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1)水文情势影响

工程对大源溪流域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建设,工程实施后,经计算,设计水位高程较现状水位高程维持不变或普遍下降,堤顶高程可满足10年~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要求。减少了区域洪涝灾害损失,为沿溪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水环境影响

通过本工程堤防护岸工程的建设,可减少进入河道的面源污染、城镇和农村的生活 废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降低因堤防崩塌引起的水土流失。通过堰坝修建加固,可以缓解山溪性河流纵坡较大、洪水势能太大而造成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冲刷和破坏,从而保护水源地水质。通过植被的恢复和保护河岸带,可以减少非点源污染和土壤侵蚀,改善水体的水质。工程整体建设可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对地表水的影响是正向的。

2、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挖、填筑、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混凝土浇筑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桩基施打时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货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但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4、固体废弃物

(1)本工程不设置堆场,河道疏浚及堤防开挖土石方除用于回填外,其他均挖出即拍卖处理运走。

(2)本工程生活垃圾包括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和浮渣、运营期泵站机械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

本工程施工对浅层以下的地层扰动很少,不会造成隔水层裂隙,且施工结束后,地 下水水位迅速恢复,影响随即消除。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各类固废不随意堆放并委托 处置,施工工区地面及废水隔油沉淀池等做好防渗措施,则本工程建设对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1)*生生态影响

工程建设期间的开挖将会对生物量、分布格局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本工程占地破坏的*域植被主要为农作物群落和林草群落,一段时间后,这些被破坏的植被通过人工手段,有部分植被可就地重建而形成新植被,另有部分植被可异地补偿而补充原植被。工程区未发现珍稀野生动物永久栖息地。

此外,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布有挂牌古树29棵,均位于占地红线外的现 (略) 两侧,在古树附近开挖土石方会损伤古树根系,施工产生的扬尘会阻塞古树叶面的气孔,削减光合作用,影响古树的生长。为避免工程建设对古树的影响,需对古树采取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影响

各项施工活动将导致水质变差、饵料生物变化、生存环境变化将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不利影响,但由于工程河段鱼类均为常见物种,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不大。总体上,从整个区域而言,施工对工程区域和大源溪流域水生生态总体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3。

表3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

项目

具体措施

水环

境保

护措

施工期

1、设置基坑沉淀池收集处理基坑废水。施工区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 、本项目施工期工人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 、废水沉淀池、隔油池、临时厕所等应做好防渗防漏,并定期检查。

4 、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大临施工场地、施工车辆清洗场所等。

5 、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废污水外排和施工物料、固体废物等进入附近河道。

6、 (略) 出入口设置隔离栏杆、警示牌等设施,下河台阶入口处设立禁入标识 和围栏隔离设施,在防洪堤上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并加强日常巡视和管理, 保障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优质燃料的施工机械、车辆。

2 、施工工区周围设立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洒水、简易覆盖。

3 、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

项目

具体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

施工期

1 、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垫并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 区域。

3 、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 2 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白天施工,确需晚上施工的需做好相关告知工作。

5 、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减少涉水施工和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施工时间。

2 、剥离表土应集中、堆放位置远离水体,堆存时设置装土编织袋挡墙、土工布 覆盖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护坡覆土。

3 、工程施工完毕,将临时占用恢复原状。

4 、根据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河道堤顶外可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水体环境可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采用现有鱼类品种增值放流, 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

固废污染防治

施工期

1 、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严禁固废就地堆弃。

2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溢油风险事故

防范

1 、加强施工队*的管理,避免车辆和设备溢油事故的发生。

2 、施工区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相应应急物资和设备。

3 、加强汛情预警、编制度汛方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4、尽量缩短围堰填筑和拆除施工时间,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水源地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保持联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大源溪流域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 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等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桐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相关 要求。工程符合《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桐庐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工程符合《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及风景名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工程任务以河湖整治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可消除大源溪流域的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河道的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轻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工程实施后生态环境整体效果要优于现状。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桐庐 (略)

地址: (略) 桐庐县城南街 (略) 69号滨江大厦7楼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 (略) 518号恒策西城时代中心3幢1818室

联系人:陈鉴鉴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联系电话:0571-*

桐庐 (略)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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