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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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2065号

景县人民政府:

  衡水中 (略) 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7958公顷(其中耕地0.1746公顷、非耕农用地0.6212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衡水中 (略) 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3〕2065号

景县人民政府:

  衡水中 (略) 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7958公顷(其中耕地0.1746公顷、非耕农用地0.6212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衡水中 (略) 景县五镇气代煤燃气输配工程(王谦寺-广川)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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