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张志平金江硅酸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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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张志平金江硅酸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原张志平(金江硅酸钠)地块 (略) 金江社区六组灌温路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8020.60m2(约12.03亩),北至成都华西化工研究所(已停产),东至临街商铺(东侧约10m为灌温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7′30.90689″、北纬30°57′48.80727″,该地块历史上为主要为企业、荒地、鱼塘;根据《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 (略) 规自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查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因此本次地块污染调查土壤监测指标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1、调查地块20世纪90年代之前:荒地;20世纪90年代-2002年:鱼塘、荒地;鱼塘深度0.7~2.5m,鱼塘大概面积约3900m2,鱼塘区域底部和四周进行了水泥硬化,2002年鱼塘由当地政府进行了回填,经走访调查,该区域回填土具体来源不详。2002年-2019年:地块所在企业 (略) (略) , (略) 灌温路102号,占地面积约8020.60m2(约12.03亩),主要为硅酸钠加工、生产和销售;根据历史影像和走访调查,企业自建厂到2005年(以下称为“企业早期”),主要建设了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生活用房和1栋库房(原料库房);2005年后(以下称为“企业后期”)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调整了厂区平面布置,原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建设了1栋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料池、办公生活用房和配套环保设施;地块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2019年~2023年10月:企业停产,地块空置。2023年11月:对厂区设备及构筑物进行了拆除。2023年12月至今:现为空地。

2、本地块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8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7个监测点位),实际共采集土壤样品20份。

根据监测结果,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检测值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调查单位:四川 (略)

公示日期:**日

,四川, (略) ,成都

一、项目概况

原张志平(金江硅酸钠)地块 (略) 金江社区六组灌温路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8020.60m2(约12.03亩),北至成都华西化工研究所(已停产),东至临街商铺(东侧约10m为灌温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7′30.90689″、北纬30°57′48.80727″,该地块历史上为主要为企业、荒地、鱼塘;根据《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 (略) 规自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查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因此本次地块污染调查土壤监测指标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1、调查地块20世纪90年代之前:荒地;20世纪90年代-2002年:鱼塘、荒地;鱼塘深度0.7~2.5m,鱼塘大概面积约3900m2,鱼塘区域底部和四周进行了水泥硬化,2002年鱼塘由当地政府进行了回填,经走访调查,该区域回填土具体来源不详。2002年-2019年:地块所在企业 (略) (略) , (略) 灌温路102号,占地面积约8020.60m2(约12.03亩),主要为硅酸钠加工、生产和销售;根据历史影像和走访调查,企业自建厂到2005年(以下称为“企业早期”),主要建设了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生活用房和1栋库房(原料库房);2005年后(以下称为“企业后期”)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调整了厂区平面布置,原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建设了1栋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料池、办公生活用房和配套环保设施;地块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2019年~2023年10月:企业停产,地块空置。2023年11月:对厂区设备及构筑物进行了拆除。2023年12月至今:现为空地。

2、本地块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8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7个监测点位),实际共采集土壤样品20份。

根据监测结果,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检测值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调查单位:四川 (略)

公示日期:**日

,四川, (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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