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汇达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再生铜杆、6万吨铜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安徽鑫汇达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再生铜杆、6万吨铜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安 (略) 年产*吨再生铜杆、*吨铜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年产*吨再生铜杆、*吨铜锭项目;
项目投资:*万元;
建设地址: (略) 池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西、凤凰大道以南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约140亩,新家标准化厂房2栋约4.*平米,新建1栋附属用房约0.*平米及其他设施。购置熔化炉、精炼炉、连铸连轧生产线、环保设备等,建成年产再生低氧铜杆*吨、上引无氧铜杆*吨及铜锭*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柳冬冬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池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西、凤凰大道以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科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 (略)
2024年5月6日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安 (略) 年产*吨再生铜杆、*吨铜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年产*吨再生铜杆、*吨铜锭项目;
项目投资:*万元;
建设地址: (略) 池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西、凤凰大道以南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约140亩,新家标准化厂房2栋约4.*平米,新建1栋附属用房约0.*平米及其他设施。购置熔化炉、精炼炉、连铸连轧生产线、环保设备等,建成年产再生低氧铜杆*吨、上引无氧铜杆*吨及铜锭*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柳冬冬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池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西、凤凰大道以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科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 (略)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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