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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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环保验收
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马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马关县八寨镇,工程治理起点为新寨河法果村上游端,终点为法果村下游支流汇口处

工程规模:工程治理段主河道长0.885km

建设性质:新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磊*

1、项目概况:

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位于马关县八寨镇,工程治理起点为新寨河法果村上游端,终点为法果村下游支流汇口处,本次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实际治理段主河道长0.885km,治理河道左岸堤线总长1004.4m,右岸堤线总长870.8m,左右两岸合计提防总长1875.2m,建设内容包括:河流两岸提防工程、 (略) 1个、牲畜及农运车下河通道2个、农用交通桥1座、排涝工程等。工程保护对象为村庄及农田,主要依靠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夹马石村委会14个自然村635户2750人、农田7852亩,使新寨河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13.*元。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未在施工场设置机修厂。工程施工期过程废水经废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基坑水采用潜水泵抽排用于施工用水,多余基坑水经抽水泵抽排至河流。工程施工期未发生施工废水排入水体的情况。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2)废气: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施工期针对施工扬尘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过程物料定点堆放、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当天开挖土石方当天即进行回填。工程施工期采取了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3)噪声: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机械噪声。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采取了减振措施,并于村庄设置有施工警示标识;运输车辆行驶至法果村时采取了禁鸣和限速措施。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4)固废: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固废。项目施工期未在施工场设置机修厂,且未在施工场进行机油更换,工程施工期不产生废机油。施工期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围堰拆除过程产生的垃圾一同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法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一同进行集中处置;施工过程当天产生的泥沙当天即用于河堤两岸回填,不在施工区长期堆存;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不产生多余弃方。根据调查,工程施工期未发生固废乱扔、倾倒排至河道的情况,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投递: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马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备注:

,云南,马关县
环保验收
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马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马关县八寨镇,工程治理起点为新寨河法果村上游端,终点为法果村下游支流汇口处

工程规模:工程治理段主河道长0.885km

建设性质:新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磊*

1、项目概况:

云南省马关县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位于马关县八寨镇,工程治理起点为新寨河法果村上游端,终点为法果村下游支流汇口处,本次新寨山洪沟治理工程实际治理段主河道长0.885km,治理河道左岸堤线总长1004.4m,右岸堤线总长870.8m,左右两岸合计提防总长1875.2m,建设内容包括:河流两岸提防工程、 (略) 1个、牲畜及农运车下河通道2个、农用交通桥1座、排涝工程等。工程保护对象为村庄及农田,主要依靠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夹马石村委会14个自然村635户2750人、农田7852亩,使新寨河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13.*元。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未在施工场设置机修厂。工程施工期过程废水经废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基坑水采用潜水泵抽排用于施工用水,多余基坑水经抽水泵抽排至河流。工程施工期未发生施工废水排入水体的情况。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2)废气: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施工期针对施工扬尘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过程物料定点堆放、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当天开挖土石方当天即进行回填。工程施工期采取了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3)噪声: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机械噪声。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采取了减振措施,并于村庄设置有施工警示标识;运输车辆行驶至法果村时采取了禁鸣和限速措施。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4)固废: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固废。项目施工期未在施工场设置机修厂,且未在施工场进行机油更换,工程施工期不产生废机油。施工期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围堰拆除过程产生的垃圾一同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法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一同进行集中处置;施工过程当天产生的泥沙当天即用于河堤两岸回填,不在施工区长期堆存;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不产生多余弃方。根据调查,工程施工期未发生固废乱扔、倾倒排至河道的情况,现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情况。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投递: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马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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