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长汀县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一期) | (略) 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G319线旁 | *联(长汀建材)有限公司 | (略) (略) | 项 (略) 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G319线旁,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一条碎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和一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主体工程主要建设石料破碎车间、沥青加工拌合和区和水泥稳定土拌合区,储运工程主要建设6个骨料仓、1个石粉筒仓、1个水泥筒仓、5个500t沥青储罐和1个50t柴油储罐,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加工碎石*吨(全部作为内部原料使用,不外售)、沥青(含再生沥青)混凝土*吨、水泥稳定土*吨。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厂外截排水沟;水泥稳定土搅拌设备与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用水;建设净车出场措施,洗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远期排入园 (略) ,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石料运输、装卸、堆存、下料、输送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合理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堆场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和防雨棚,破碎、筛分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水泥、石粉装卸和下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收集处理;骨料烘干、筛分、搅拌废气与柴油燃烧废气一起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储罐呼吸废气与成品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柴油燃烧室燃烧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和滴漏的沥青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SO2排放量1.824t/a、NOx排放量1.454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长汀县年产*吨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一期) | (略) 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G319线旁 | *联(长汀建材)有限公司 | (略) (略) | 项 (略) 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G319线旁,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一条碎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和一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主体工程主要建设石料破碎车间、沥青加工拌合和区和水泥稳定土拌合区,储运工程主要建设6个骨料仓、1个石粉筒仓、1个水泥筒仓、5个500t沥青储罐和1个50t柴油储罐,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加工碎石*吨(全部作为内部原料使用,不外售)、沥青(含再生沥青)混凝土*吨、水泥稳定土*吨。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厂外截排水沟;水泥稳定土搅拌设备与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用水;建设净车出场措施,洗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远期排入园 (略) ,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石料运输、装卸、堆存、下料、输送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合理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堆场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和防雨棚,破碎、筛分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水泥、石粉装卸和下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收集处理;骨料烘干、筛分、搅拌废气与柴油燃烧废气一起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储罐呼吸废气与成品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柴油燃烧室燃烧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和滴漏的沥青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SO2排放量1.824t/a、NOx排放量1.454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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