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略) 建东汽车零 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32号 | 2024.4.2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4年5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略) 建东汽车零 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32号 | 2024.4.2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4年5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