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运项目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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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运项目备案登记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南 (略) 租赁自行车(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 (略) 民文明 (略) 租赁自行车, (略) 形象,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南涧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 (略) 租赁自行车(共享电单车)投运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县城人口、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行能力等综合因素,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县城区投放共享电单车数量为2000辆,本次备案拟出参加报名企业评分顺序进行备案登记。

二、运营单位的确定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组织专家集中对企业书面资料查验和车辆现场演示进行综合评分,排出备案顺序。按备案顺序,首次备案按备案顺序进行合同谈判,择优选取适合实施本项目的企业,负责南涧县共享电单车部分配额的投放,实施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制定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对备案企业服务质量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为不合格的实行动态“退出替补”机制(即:在运营过程中就对因质量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综合考评结果满意率连续较低的、实施单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终止或解除合同,取消其备案资格;按备案顺序进行合同谈判替补),提升共享电单车企业的服务质量。 (略) 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涧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字永标

联系电话:0872-*。

(四)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三年内,运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4.《南 (略) 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鲜章。

四、备案说明

(一)报名时现场领取《南 (略) 租赁自行车备案企业提交查验材料清单》。

(二)备案企业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取消其备案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同一企业使用多个品牌,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多家企业参与备案。

(四)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特此公告。??

附件:1、南 (略) 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登记表




???????????????????????????????????????????????????????????????????????2024年5月6日

为全面规范南 (略) 租赁自行车(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 (略) 民文明 (略) 租赁自行车, (略) 形象,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南涧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 (略) 租赁自行车(共享电单车)投运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县城人口、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行能力等综合因素,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县城区投放共享电单车数量为2000辆,本次备案拟出参加报名企业评分顺序进行备案登记。

二、运营单位的确定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组织专家集中对企业书面资料查验和车辆现场演示进行综合评分,排出备案顺序。按备案顺序,首次备案按备案顺序进行合同谈判,择优选取适合实施本项目的企业,负责南涧县共享电单车部分配额的投放,实施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制定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对备案企业服务质量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为不合格的实行动态“退出替补”机制(即:在运营过程中就对因质量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综合考评结果满意率连续较低的、实施单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终止或解除合同,取消其备案资格;按备案顺序进行合同谈判替补),提升共享电单车企业的服务质量。 (略) 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涧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字永标

联系电话:0872-*。

(四)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三年内,运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4.《南 (略) 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鲜章。

四、备案说明

(一)报名时现场领取《南 (略) 租赁自行车备案企业提交查验材料清单》。

(二)备案企业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取消其备案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同一企业使用多个品牌,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多家企业参与备案。

(四)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特此公告。??

附件:1、南 (略) 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登记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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