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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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72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综执〔2024〕4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购置以下设施:

  (一)大型移动泵车(龙吸水)(排水量3000m3/h,扬程10m)6辆。

  (二)大流量潜水泵(可移动)(排水量500m3/h,扬程15m)20台。

  (三)高扬程潜水泵15 台(排水量3000m3/h,扬程80m)。

  (四)移动式小型潜水泵(不锈钢)(排水量200m3/h,扬程20m)30台。

  (五)可移动柴油发电机(200kw)12台(配套各类潜水泵使用)。

  (六)吸水软管(每台泵配备20m,管径200mm)1420米。

  (七)牵引车3辆(用于转运泵、托运可移动发电机)。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采购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5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264.*元,工程费1259.*元,其他费5.*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72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综执〔2024〕4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购置以下设施:

  (一)大型移动泵车(龙吸水)(排水量3000m3/h,扬程10m)6辆。

  (二)大流量潜水泵(可移动)(排水量500m3/h,扬程15m)20台。

  (三)高扬程潜水泵15 台(排水量3000m3/h,扬程80m)。

  (四)移动式小型潜水泵(不锈钢)(排水量200m3/h,扬程20m)30台。

  (五)可移动柴油发电机(200kw)12台(配套各类潜水泵使用)。

  (六)吸水软管(每台泵配备20m,管径200mm)1420米。

  (七)牵引车3辆(用于转运泵、托运可移动发电机)。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采购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5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264.*元,工程费1259.*元,其他费5.*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惠农区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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