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丽商商业综合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为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士流失,减轻由此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和改善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予以实施,新和丽商商业综合体项目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报告表。现将水土保持报告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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