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河间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南侧、106国道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总用地面积*.48平方米,约合78.5亩。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地信息的核实意见》,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属于教育用地,应该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清蓝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3月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在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为主,根据调查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用途简单,无相关污染源存在,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交叉污染,且本次快检结果没有异常;对比《关 (略) 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沧土领办(2023)9号)中的“八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不涉及“八种情况”任何之一,因此可以判断调查地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知,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未来规划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南侧、106国道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8.*°,总用地面积*.48平方米,约合78.5亩。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地信息的核实意见》,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属于教育用地,应该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清蓝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3月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在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为主,根据调查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用途简单,无相关污染源存在,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交叉污染,且本次快检结果没有异常;对比《关 (略) 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沧土领办(2023)9号)中的“八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不涉及“八种情况”任何之一,因此可以判断调查地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知,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未来规划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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