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睢宁县中山北路西、北环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睢宁县中山北路西、北环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睢宁 (略) 西、 (略) 以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睢宁县睢河街道, (略) 西、 (略) 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科技文化公园,西至空地,北至桃李春风小区,占地面积*.43 m2(约52.69亩)。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睢河街道邱洼村民住宅、农田及鱼塘;2018年开始拆迁,12月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毕;2019年至2020年闲置;2020年开始建设科技文化公园,12月基本全部建设完毕,至今无较大变化。
根据《 (略) 西、 (略) 以北地块规划条件》(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8日),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2月, (略) 环保集团 (略) 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单位主要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工作。现场踏勘发现,调查地块内主要为科技文化公园,北侧为篮球场、足球场及枫树树林,南侧为竹林及卫生间,东南侧为池塘,西南侧为配电室。调查地块内地面较为平整,无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及家庭小作坊,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土壤无异味,植被长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
历史上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企业包括:原 (略) (建成未投产,厂房出租为圆通速递仓库)、原徐州 (略) 、原石料堆场、原养猪场、原汽修厂及原家具厂,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行业企业。当前调查地块周边地块主要为居民区(桃李春风A区~D区、金泰御澜湾、 (略) 、碧桂园花溪源著及明发桃园名著)、地表水体(春水河、睢梁河)、科技文化公园及教育文化公园,无工业企业或其他污染源。周边地块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春水河、睢梁河内未发现垃圾倾倒等现象,周边地块植被生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调查地块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
此外,均匀采集表层土壤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进行了半定量测定,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XRF和PID测定结果均无异常。
经过对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表层土壤无污染痕迹,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睢宁 (略) 西、 (略) 以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睢宁县睢河街道, (略) 西、 (略) 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科技文化公园,西至空地,北至桃李春风小区,占地面积*.43 m2(约52.69亩)。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睢河街道邱洼村民住宅、农田及鱼塘;2018年开始拆迁,12月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毕;2019年至2020年闲置;2020年开始建设科技文化公园,12月基本全部建设完毕,至今无较大变化。
根据《 (略) 西、 (略) 以北地块规划条件》(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8日),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2月, (略) 环保集团 (略) 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单位主要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工作。现场踏勘发现,调查地块内主要为科技文化公园,北侧为篮球场、足球场及枫树树林,南侧为竹林及卫生间,东南侧为池塘,西南侧为配电室。调查地块内地面较为平整,无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及家庭小作坊,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土壤无异味,植被长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
历史上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企业包括:原 (略) (建成未投产,厂房出租为圆通速递仓库)、原徐州 (略) 、原石料堆场、原养猪场、原汽修厂及原家具厂,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行业企业。当前调查地块周边地块主要为居民区(桃李春风A区~D区、金泰御澜湾、 (略) 、碧桂园花溪源著及明发桃园名著)、地表水体(春水河、睢梁河)、科技文化公园及教育文化公园,无工业企业或其他污染源。周边地块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春水河、睢梁河内未发现垃圾倾倒等现象,周边地块植被生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调查地块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
此外,均匀采集表层土壤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进行了半定量测定,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XRF和PID测定结果均无异常。
经过对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表层土壤无污染痕迹,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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