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30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30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 (略) 额济纳旗神螺山萤石矿*吨/年露天开采项目 | 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 | 阿拉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中心坐标:东经:98度32分51秒,北纬:40度39分2秒。项目为*吨/年的萤石矿开采项目,矿山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深标高:1600~1550m,矿区面积2.4624km2,矿区分为两个采区,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约3.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采区 (略) 等,其他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为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26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3.99%。 | 报告书 | 内蒙古博海 (略)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矿山遗留采坑、现存渣台废石不规范等现有环境问题,你单位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该项目紧邻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矿区范围以外的自然生境,尤其是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进行清理、平整,确保所有废石全部回填采坑,并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人为扰动区域进行恢复,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稳定生态系统。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钻孔、爆破、铲装、运输及废石、产品堆存等环节均应采取有效的抑尘、苫盖等措施,同时,加强工程管理措施,加 (略) 维护,确保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矿坑内积水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产生剥离废土石全部堆存于排土场,待开采结束后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内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阿左旗 | 阿拉善左旗珠拉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伊和布拉格嘎查珠拉扎嘎金矿区,中心坐标:东经:104度57分52.162秒,北纬:40度10分29.679秒。该项目拟设置一条*吨/年的废石处理生产线,对珠拉金矿的剥离废石和拟开采西金矿业采矿剥离的废石进行破碎、筛分,生产的板岩用于生态恢复,砂岩用于矿 (略) 、矿区的基建等。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废料分选场,包括与之配套的板岩料场、砂岩料场等;二期主要建设废料破碎筛分等生产加工设施,以及不同粒径规格的产品缓冲料堆、产品仓和渣土场、其他的辅助工程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珠拉金矿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3.02%。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物料铲装、装卸、 (略) 运输等环节应加强抑尘措施的落实,确保对粉状物料采取全封闭储存,块状物料堆存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分选车间、破碎车间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应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各场地应完善的雨水导排系统建设,各露天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下游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堆场的降尘。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产品用于堆浸铺设垫层;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建设范围内分布有国家二级保护物种沙冬青,以及《内蒙古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名录》植物霸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沙冬青、霸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用移植或补种的方式,确保其生物量不降低。 6、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 (略) 额济纳旗神螺山萤石矿*吨/年露天开采项目 | 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 | 阿拉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中心坐标:东经:98度32分51秒,北纬:40度39分2秒。项目为*吨/年的萤石矿开采项目,矿山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深标高:1600~1550m,矿区面积2.4624km2,矿区分为两个采区,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约3.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采区 (略) 等,其他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为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26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3.99%。 | 报告书 | 内蒙古博海 (略)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矿山遗留采坑、现存渣台废石不规范等现有环境问题,你单位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该项目紧邻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矿区范围以外的自然生境,尤其是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进行清理、平整,确保所有废石全部回填采坑,并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人为扰动区域进行恢复,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稳定生态系统。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钻孔、爆破、铲装、运输及废石、产品堆存等环节均应采取有效的抑尘、苫盖等措施,同时,加强工程管理措施,加 (略) 维护,确保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矿坑内积水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产生剥离废土石全部堆存于排土场,待开采结束后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内 (略)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阿左旗 | 阿拉善左旗珠拉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伊和布拉格嘎查珠拉扎嘎金矿区,中心坐标:东经:104度57分52.162秒,北纬:40度10分29.679秒。该项目拟设置一条*吨/年的废石处理生产线,对珠拉金矿的剥离废石和拟开采西金矿业采矿剥离的废石进行破碎、筛分,生产的板岩用于生态恢复,砂岩用于矿 (略) 、矿区的基建等。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废料分选场,包括与之配套的板岩料场、砂岩料场等;二期主要建设废料破碎筛分等生产加工设施,以及不同粒径规格的产品缓冲料堆、产品仓和渣土场、其他的辅助工程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珠拉金矿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3.02%。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物料铲装、装卸、 (略) 运输等环节应加强抑尘措施的落实,确保对粉状物料采取全封闭储存,块状物料堆存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分选车间、破碎车间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应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各场地应完善的雨水导排系统建设,各露天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下游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堆场的降尘。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产品用于堆浸铺设垫层;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建设范围内分布有国家二级保护物种沙冬青,以及《内蒙古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名录》植物霸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沙冬青、霸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用移植或补种的方式,确保其生物量不降低。 6、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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