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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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阳泉郊 (略) 矿井北矿区15号煤层开采项目

(略) 郊区河底镇牵牛镇村一带

山西阳泉郊 (略)

山西清泽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郊区河底镇牵牛镇村一带,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办公生活设施以及其他公用辅助工程。

1、施工期间要严格现场管理制度。根据《 (略) 郊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阳郊政办发〔2021〕28号)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少量施工废水和井筒掘进产生的涌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井筒开拓矸石用于工业广场的回填,不外排;拆除现有建筑以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用瓦斯气,低氮燃烧;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库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矸石暂存采用全封闭矸石暂存库;库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充填系统受料、颚破、反击破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充填系统筛分、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略) 定期维护及清扫、洒水抑尘。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UF超滤+杀菌消毒”组合工艺处理后最大限度的回用于井下洒水、充填系统用水以及绿化、洒水等,多余部分达标外排;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混凝沉淀+砂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洗煤厂补充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定期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等,不外排;洗车废水定期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放置于室内,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头等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员工应佩戴耳塞、耳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矸石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全部回填井下;厂区设封闭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全封闭处理库内,定期送洗煤厂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暂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阳泉郊 (略) 矿井北矿区15号煤层开采项目

(略) 郊区河底镇牵牛镇村一带

山西阳泉郊 (略)

山西清泽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郊区河底镇牵牛镇村一带,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办公生活设施以及其他公用辅助工程。

1、施工期间要严格现场管理制度。根据《 (略) 郊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阳郊政办发〔2021〕28号)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少量施工废水和井筒掘进产生的涌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井筒开拓矸石用于工业广场的回填,不外排;拆除现有建筑以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用瓦斯气,低氮燃烧;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库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矸石暂存采用全封闭矸石暂存库;库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充填系统受料、颚破、反击破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充填系统筛分、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略) 定期维护及清扫、洒水抑尘。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UF超滤+杀菌消毒”组合工艺处理后最大限度的回用于井下洒水、充填系统用水以及绿化、洒水等,多余部分达标外排;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混凝沉淀+砂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洗煤厂补充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定期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等,不外排;洗车废水定期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放置于室内,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头等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员工应佩戴耳塞、耳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矸石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全部回填井下;厂区设封闭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全封闭处理库内,定期送洗煤厂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暂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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