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金丰电子厂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20万卷、激光防伪定位标10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嘉善金丰电子厂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20万卷、激光防伪定位标10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3)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 (略) 2号 (4)建设性质:改建 (5)项目概况: 嘉善金丰电子厂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嘉善县惠民 (略) 2号;企业原审批建设内容为年产家用厨房电器*台,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原审批产品已停产多年,设备已拆除。现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嘉善金丰电子厂拟投资*,利用位于惠民 (略) 2号的现有厂房1200平方米,新增精密涂布机、真空镀铝机、精密模压机等设备,实施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本项目已通过嘉善县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及表2。 表-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调配废气、涂布废气、清洗废气、实验废气等,各项废气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高空排放。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等级为一级;根据进一步预测和评价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也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其他污染源及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敏感点处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冷却水补水,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水质要求;根据调查,项目废水最 (略) 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从空间、时间及容量来说均是可行的。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西侧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域的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品、废模压板、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地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产生的废水水质简单,无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纳入区 (略) ,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不会恶化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 本项目在做好分区防渗,并采取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污染物得到有效阻断或控制,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嘉善金丰电子厂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企业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地址:嘉善县惠民 (略) 2号 联系人:程经理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89号剑桥公社F座506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71-* *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联系电话:0573-* 公示发布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
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3)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 (略) 2号 (4)建设性质:改建 (5)项目概况: 嘉善金丰电子厂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嘉善县惠民 (略) 2号;企业原审批建设内容为年产家用厨房电器*台,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原审批产品已停产多年,设备已拆除。现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嘉善金丰电子厂拟投资*,利用位于惠民 (略) 2号的现有厂房1200平方米,新增精密涂布机、真空镀铝机、精密模压机等设备,实施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本项目已通过嘉善县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及表2。 表-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调配废气、涂布废气、清洗废气、实验废气等,各项废气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高空排放。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等级为一级;根据进一步预测和评价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也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其他污染源及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敏感点处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冷却水补水,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水质要求;根据调查,项目废水最 (略) 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从空间、时间及容量来说均是可行的。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西侧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域的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品、废模压板、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地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产生的废水水质简单,无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纳入区 (略) ,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不会恶化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 本项目在做好分区防渗,并采取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污染物得到有效阻断或控制,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嘉善金丰电子厂年产低温烫印箔*卷、激光防伪定位标*卷、转移功能膜100吨、喷绘材料膜100吨转型提升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企业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地址:嘉善县惠民 (略) 2号 联系人:程经理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89号剑桥公社F座506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71-* *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联系电话:0573-* 公示发布单位:嘉善金丰电子厂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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