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城乡供水〔2024〕8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47平方米,建设水厂供水为*立方米/天。主要包括取水泵站、预处理、常规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厂区附属构建筑物等,并预留深度处理用地。净水厂厂区占地面积约为*.47平方米,取水泵站站区占地面积660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38.*元,基本预备费2128.*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401-*-04-01-*。
六、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编制的《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城乡供水〔2024〕8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47平方米,建设水厂供水为*立方米/天。主要包括取水泵站、预处理、常规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厂区附属构建筑物等,并预留深度处理用地。净水厂厂区占地面积约为*.47平方米,取水泵站站区占地面积660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38.*元,基本预备费2128.*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401-*-04-01-*。
六、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编制的《德化县蕉溪水厂及取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