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新化县孟公镇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右岸 (东经111°10′49.663″,北纬27°53′11.450″)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论证单位 | 湖南凌辉环 (略)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明渠; 5、排污口规模:2000m3/d,*m3/a; 6、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孟公镇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右岸, (略) 河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石溪西河开发利用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通 (略) 将孟公镇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再排放,年削减SS83.95t、COD116.8t、BOD565.7t、氨氮23.36(18.25)t、总磷1.46t、总氮18.25t,显著地削减孟公镇集镇规划区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水质具有改善作用。 根据论证报告,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通 (略) 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再排放,显著地削减了集镇规划区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对纳污水体水质具有改善作用。根据实测,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未改变水域功能。又根据前述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值排污总量计算,工程河段水域纳污能力未超限。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较小。 2、对水生态的影响分析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污水经处理后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不会改变功能区水质要求,水质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孟公镇污水处理厂不产生温排水,不存在温排水影响水生动植物、鱼类等敏感生态影响问题;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没有排入典型盐类污染物,排污受纳水体水量丰沛,水质较好,水动力作用和稀释能力较强,不会造成受纳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水不会对流域水生态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非正常排放)相比,纳污水体水质将得到一定的改善。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混凝土明渠,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同时,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管网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检,确保各种处理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在采取该措施后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孟公镇污水处理厂论证范围内无工业、农业、生活、饮用等集中式取水口,论证范围内的排污口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口,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有效收集处理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取代现有的生活污水排口。同时,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孟公镇污水处理厂为民生工程,工程实施显著地消减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的量,对纳污水体具有改善作用,排水区不涉及河道防洪,排污口为岸边排放,基本不会对河道防洪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的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和行业发展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总量控制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入河排污口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位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入河排污口设置后,不会明显增加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所在水功能区入河污染负荷小于限制排污总量的总量控制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影响邻近其他取水户用水安全,不影响防洪安全,不会对周边水生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2018﹞44号)提出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不存在制约性因素,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水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排污口所在位置,所属的水功能区现状纳污能力考虑,现状水质基本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排污口设置能切实为新化县节污减排,具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效益,排污口设置合理。为了更好的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需要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为此,报告提出以下几方面保护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工程是治理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和管理,是工程发挥正常效益的基本保障,是对区域水生态的保护。根据项目排水方案特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 ①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断面:利用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定期获取,分析评价。主要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发现未能达到要求,应及时进行督查,并实施工艺改进。 ②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应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并实施污水排放关键节点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指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改进。 (2)加大尾水回用力度 增大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力度,是最为直接的一种节污减排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入生态湿地污染物量, (略) 政建设提供水源。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冲厕等用水标准要求。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泵站可用于镇区绿化、公厕冲洗水、附近河流水系的生态补水以及周边农田灌溉用水等回用水。一方面缓解下游水功能区的负荷,另一方面减少片区对于新鲜水的消耗。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污水处理和设备运行管理, (略) 收集、输送、厂区进水、处理、出水及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杜绝废水及污泥等泄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巡检,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泄漏事故,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 3、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性排放的原因有: ①设备故障: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发生故障,使污水处理能力降低,出水水质指标不能达到设计要求。 ②突发性外部事故:由于出现一些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对纳污水域造成不良影响。 (略) 破损泄漏事故:由 (略) 工程材料、设施质量问题或养护不当,其他工程施工造成的外力损坏,将 (略) 破损、污水泄漏,导致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对纳污水域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所示。 (1)污水非正常排放(停电、检修)的防范措施 ①选用优质设备,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采取备用柴油发电机模式,一旦发生事故或停电污水处理厂还可以继续运营,不会因断电而导致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 ②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且对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③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 ④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 ⑤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流量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就需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⑥停电时采用备用发电机供电使污水处理厂的供电得到保障。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建立监督责任制,防止人为造成的污水不处理直接排放。 ⑦检修过程中应合理控制时间,将污水尽量收集在收集池内后在进行检修,避免事故排放。 (2)管网泄漏防范措施 (略) 建设过程中适当距离设置检査井,安排专人分段进行检修和维护管道,确保在管道泄漏事故发生时,维护人员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②确定污水 (略) 运行维护的工程人员, (略) 系统正常运行及定期检修,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定向培训,使他们有良好的环境意识, (略) 操作规程,了解所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保养、操作方法,熟悉掌握设备的维修。 ③ (略) 泄漏事故时,发现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①应急预案制定 1)污水处理厂应成立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2)污水处理厂应成立事故应急队,由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负责,技术、维修、操作岗位人员参加。 3)给应急队配备应急器具及劳保用品,包括橡皮手套、工作服、眼镜、防毒面具、常用救护药品等。应急器具及劳保用品在指定地点存放。 对应急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使其具备处理事故的能力。如条件许可,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处理演习,检验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完善。 ②应急预案实施 1)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的当事人或发现人在一分钟内向值班长和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值班长接报告后通知本班应急队员,应急队员接到通知后,佩戴好劳保用品,携带应急器具,赶赴现场处理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 3)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和协助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 4)力争保证格栅和调节池正常运行,使进水中的SS和COD得到一定的削减。 5)如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污水直接外排时,对厂内现有污水进行加漂白粉消毒处理。 6)事故发生及处理期间,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示警,提醒各有关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新化县孟公镇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右岸 (东经111°10′49.663″,北纬27°53′11.450″)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论证单位 | 湖南凌辉环 (略)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明渠; 5、排污口规模:2000m3/d,*m3/a; 6、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孟公镇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右岸, (略) 河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石溪西河开发利用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通 (略) 将孟公镇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再排放,年削减SS83.95t、COD116.8t、BOD565.7t、氨氮23.36(18.25)t、总磷1.46t、总氮18.25t,显著地削减孟公镇集镇规划区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略) 河(大洋江二级支流)水质具有改善作用。 根据论证报告,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通 (略) 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再排放,显著地削减了集镇规划区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对纳污水体水质具有改善作用。根据实测,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未改变水域功能。又根据前述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值排污总量计算,工程河段水域纳污能力未超限。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较小。 2、对水生态的影响分析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污水经处理后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不会改变功能区水质要求,水质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孟公镇污水处理厂不产生温排水,不存在温排水影响水生动植物、鱼类等敏感生态影响问题;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没有排入典型盐类污染物,排污受纳水体水量丰沛,水质较好,水动力作用和稀释能力较强,不会造成受纳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水不会对流域水生态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非正常排放)相比,纳污水体水质将得到一定的改善。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混凝土明渠,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同时,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管网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检,确保各种处理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在采取该措施后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孟公镇污水处理厂论证范围内无工业、农业、生活、饮用等集中式取水口,论证范围内的排污口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口,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有效收集处理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取代现有的生活污水排口。同时,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孟公镇污水处理厂为民生工程,工程实施显著地消减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的量,对纳污水体具有改善作用,排水区不涉及河道防洪,排污口为岸边排放,基本不会对河道防洪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的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和行业发展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总量控制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入河排污口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位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入河排污口设置后,不会明显增加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所在水功能区入河污染负荷小于限制排污总量的总量控制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影响邻近其他取水户用水安全,不影响防洪安全,不会对周边水生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2018﹞44号)提出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不存在制约性因素,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水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排污口所在位置,所属的水功能区现状纳污能力考虑,现状水质基本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排污口设置能切实为新化县节污减排,具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效益,排污口设置合理。为了更好的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需要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为此,报告提出以下几方面保护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工程是治理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和管理,是工程发挥正常效益的基本保障,是对区域水生态的保护。根据项目排水方案特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 ①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断面:利用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定期获取,分析评价。主要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发现未能达到要求,应及时进行督查,并实施工艺改进。 ②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应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并实施污水排放关键节点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指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改进。 (2)加大尾水回用力度 增大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力度,是最为直接的一种节污减排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入生态湿地污染物量, (略) 政建设提供水源。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冲厕等用水标准要求。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泵站可用于镇区绿化、公厕冲洗水、附近河流水系的生态补水以及周边农田灌溉用水等回用水。一方面缓解下游水功能区的负荷,另一方面减少片区对于新鲜水的消耗。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污水处理和设备运行管理, (略) 收集、输送、厂区进水、处理、出水及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杜绝废水及污泥等泄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巡检,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泄漏事故,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 3、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性排放的原因有: ①设备故障: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发生故障,使污水处理能力降低,出水水质指标不能达到设计要求。 ②突发性外部事故:由于出现一些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对纳污水域造成不良影响。 (略) 破损泄漏事故:由 (略) 工程材料、设施质量问题或养护不当,其他工程施工造成的外力损坏,将 (略) 破损、污水泄漏,导致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对纳污水域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所示。 (1)污水非正常排放(停电、检修)的防范措施 ①选用优质设备,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采取备用柴油发电机模式,一旦发生事故或停电污水处理厂还可以继续运营,不会因断电而导致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 ②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且对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③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 ④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 ⑤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流量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就需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⑥停电时采用备用发电机供电使污水处理厂的供电得到保障。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建立监督责任制,防止人为造成的污水不处理直接排放。 ⑦检修过程中应合理控制时间,将污水尽量收集在收集池内后在进行检修,避免事故排放。 (2)管网泄漏防范措施 (略) 建设过程中适当距离设置检査井,安排专人分段进行检修和维护管道,确保在管道泄漏事故发生时,维护人员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②确定污水 (略) 运行维护的工程人员, (略) 系统正常运行及定期检修,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定向培训,使他们有良好的环境意识, (略) 操作规程,了解所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保养、操作方法,熟悉掌握设备的维修。 ③ (略) 泄漏事故时,发现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①应急预案制定 1)污水处理厂应成立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2)污水处理厂应成立事故应急队,由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负责,技术、维修、操作岗位人员参加。 3)给应急队配备应急器具及劳保用品,包括橡皮手套、工作服、眼镜、防毒面具、常用救护药品等。应急器具及劳保用品在指定地点存放。 对应急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使其具备处理事故的能力。如条件许可,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处理演习,检验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完善。 ②应急预案实施 1)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的当事人或发现人在一分钟内向值班长和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值班长接报告后通知本班应急队员,应急队员接到通知后,佩戴好劳保用品,携带应急器具,赶赴现场处理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 3)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和协助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 4)力争保证格栅和调节池正常运行,使进水中的SS和COD得到一定的削减。 5)如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污水直接外排时,对厂内现有污水进行加漂白粉消毒处理。 6)事故发生及处理期间,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示警,提醒各有关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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