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300万套服装吊牌、300万张标贴新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5月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300万套服装吊牌、300万张标贴新建项目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套服装吊牌、*张标贴新建项目

(略) 顾山镇解 (略) 98号

(略) (略)

(略) 辰瑞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22日, (略) 顾山镇解 (略) 98号,主要从事印刷品装订服务,现拟租赁 (略) 闲置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制版机、晒版机、胶印机、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手动模切机、空压机等设备进行服装吊牌、标贴的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服装吊牌*套、标贴*张。

1、废气:本项目印刷车间为独立车间,车间印刷(晒版、固化)工位采用上部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效率为90%,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为0.11mg/m3,远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限值。

本项目印刷(晒版、固化)工位未捕集的挥发性有机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VOCs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本项目VOCs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印刷车间为无组织排放源边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从本报告附图3中可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故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制范围内。

  1. 废水:本项目制版、晒版后会产生洗版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洗版废水经配套的循环处理系统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冲洗,是一个密闭循环系统,废水不外排,但为保障印刷质量,企业拟每年排空一次,根据水平衡图洗版废水每年排空量为3.5t/a,排空产生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建设 (略) 已建成, (略)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张家港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晒版机、制版机、胶印机(含轮转机)、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手动模切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单台噪声源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1.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纸、废PS版、废菲林胶片、废电化铝纸、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袋、洗版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滤芯、清洗废液、废抹布、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2. 废纸、废PS版、废菲林胶片、废电化铝纸、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洗版废液、清洗废液、废滤芯、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0510-*

*@*63.com

2

(略) 城区片固废分拣中心

(略) 云亭街道花山村东南村50号

江阴 (略)

江苏兴盛环 (略)

(略) 云亭街道花山村东南村50号土地21.3亩,附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购置固废分拣设备、园林废弃物预处理设备、破碎设备、打包设备、颗粒制造设备、压块设备共7台/套,从事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预计年处理固体废物*吨。

  1. 气:本项目分选破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 水:生活污水接入 (略)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4、废金属、滤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套服装吊牌、*张标贴新建项目

(略) 顾山镇解 (略) 98号

(略) (略)

(略) 辰瑞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22日, (略) 顾山镇解 (略) 98号,主要从事印刷品装订服务,现拟租赁 (略) 闲置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制版机、晒版机、胶印机、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手动模切机、空压机等设备进行服装吊牌、标贴的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服装吊牌*套、标贴*张。

1、废气:本项目印刷车间为独立车间,车间印刷(晒版、固化)工位采用上部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效率为90%,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为0.11mg/m3,远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限值。

本项目印刷(晒版、固化)工位未捕集的挥发性有机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VOCs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本项目VOCs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印刷车间为无组织排放源边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从本报告附图3中可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故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制范围内。

  1. 废水:本项目制版、晒版后会产生洗版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洗版废水经配套的循环处理系统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冲洗,是一个密闭循环系统,废水不外排,但为保障印刷质量,企业拟每年排空一次,根据水平衡图洗版废水每年排空量为3.5t/a,排空产生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建设 (略) 已建成, (略)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张家港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晒版机、制版机、胶印机(含轮转机)、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手动模切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单台噪声源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1.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纸、废PS版、废菲林胶片、废电化铝纸、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袋、洗版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滤芯、清洗废液、废抹布、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2. 废纸、废PS版、废菲林胶片、废电化铝纸、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洗版废液、清洗废液、废滤芯、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0510-*

*@*63.com

2

(略) 城区片固废分拣中心

(略) 云亭街道花山村东南村50号

江阴 (略)

江苏兴盛环 (略)

(略) 云亭街道花山村东南村50号土地21.3亩,附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购置固废分拣设备、园林废弃物预处理设备、破碎设备、打包设备、颗粒制造设备、压块设备共7台/套,从事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预计年处理固体废物*吨。

  1. 气:本项目分选破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 水:生活污水接入 (略)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4、废金属、滤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