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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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审批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港区货物疏运通道通行压力,同意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区,北起兴港大道,往南 (略) 和宝 (略) 专用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路线北起兴港大道,往南 (略) 和宝 (略) 专用线,全长730m,道路设计速度为40km/h。 (略) 南段(兴港大 (略) )道路红线宽度48m,主线双向四车道,两侧辅道各设置单向单车道; (略) 红线宽度21.3m,双向四车道。主 (略) 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所需资金宝满站红线内下穿框架段和抽 (略) 财政和湛江港集团平摊,宝满站红线以 (略) 政路和高 (略) 财政统筹安排,宝满站红线以南段由湛江港集团负责出资。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六、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交付使用后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降低项目能耗,落实节能措施,达到节能目标。
八、项目必须满足环保、土地、规划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劳动等相关规定。
九、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原批复湛发改资〔2021〕431号作废。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审批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港区货物疏运通道通行压力,同意宝石路南段及下穿宝满站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区,北起兴港大道,往南 (略) 和宝 (略) 专用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路线北起兴港大道,往南 (略) 和宝 (略) 专用线,全长730m,道路设计速度为40km/h。 (略) 南段(兴港大 (略) )道路红线宽度48m,主线双向四车道,两侧辅道各设置单向单车道; (略) 红线宽度21.3m,双向四车道。主 (略) 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设所需资金宝满站红线内下穿框架段和抽 (略) 财政和湛江港集团平摊,宝满站红线以 (略) 政路和高 (略) 财政统筹安排,宝满站红线以南段由湛江港集团负责出资。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六、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交付使用后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降低项目能耗,落实节能措施,达到节能目标。
八、项目必须满足环保、土地、规划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劳动等相关规定。
九、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原批复湛发改资〔2021〕431号作废。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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