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拟作出新民市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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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拟作出新民市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前当堡镇腰岗子村

(略) 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

沈阳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前当堡镇腰岗子村,总投资*元,为新建项目, (略) (略) 现有工业用地及厂房,占地面积为650m2。并新建一座厂房,以秸秆、木材(沾染涂料、胶黏剂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除外)为原料,生产工艺为粉碎、烘干、制粒等,生产产品为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6000t。

批准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烘干、制粒废气以及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机、皮带机、滚筒烘干机、立式环模颗粒机和燃生物质热风炉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木材、除尘灰、炉灰、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粉碎机和立式环模颗粒机上方设置四周带有软帘的集气罩,滚筒烘干机为封闭式结构,设备自带密闭的集气管线。粉碎废气进入1#旋风除尘器处理,制粒废气、烘干废气和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进入2#旋风除尘器处理,所有废气再一同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在厂房内自然扩散。根据“报告表”,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厂界标准。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木材、除尘灰、炉灰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木材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灰、炉灰外售农肥厂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前当堡镇腰岗子村

(略) 前当堡镇海巍叶静奇农民专业合作社

沈阳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前当堡镇腰岗子村,总投资*元,为新建项目, (略) (略) 现有工业用地及厂房,占地面积为650m2。并新建一座厂房,以秸秆、木材(沾染涂料、胶黏剂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除外)为原料,生产工艺为粉碎、烘干、制粒等,生产产品为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6000t。

批准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烘干、制粒废气以及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机、皮带机、滚筒烘干机、立式环模颗粒机和燃生物质热风炉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木材、除尘灰、炉灰、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粉碎机和立式环模颗粒机上方设置四周带有软帘的集气罩,滚筒烘干机为封闭式结构,设备自带密闭的集气管线。粉碎废气进入1#旋风除尘器处理,制粒废气、烘干废气和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进入2#旋风除尘器处理,所有废气再一同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在厂房内自然扩散。根据“报告表”,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厂界标准。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木材、除尘灰、炉灰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木材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灰、炉灰外售农肥厂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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