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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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青 (略) 委托青海绿道 (略) 承担“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日),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建设单位:青 (略)

项目投资:1541万元

建设内容:不新增占地,在原年产6000吨高纯硼酸项目的基础上新增消晶罐、压滤液缓存罐、结晶缓存罐等38台设备,对原有厂房及公辅设施进行改造,达产后将“年产15000吨高纯硼酸”。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青 (略)

联 系 人:杨娣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青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绿道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 (略) 场13楼

联 系 人:刘工 0971-*

E-mail:*@*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和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青海, (略) ,西宁,0971-

青 (略) 委托青海绿道 (略) 承担“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日),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纯硼酸提质增效扩能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建设单位:青 (略)

项目投资:1541万元

建设内容:不新增占地,在原年产6000吨高纯硼酸项目的基础上新增消晶罐、压滤液缓存罐、结晶缓存罐等38台设备,对原有厂房及公辅设施进行改造,达产后将“年产15000吨高纯硼酸”。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青 (略)

联 系 人:杨娣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青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绿道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 (略) 场13楼

联 系 人:刘工 0971-*

E-mail:*@*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和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青海, (略) ,西宁,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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