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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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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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衡蒸发改审〔2024)45号
关于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函》、政府常务会议决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部署,提升防灾减灾能
力,根据衡蒸政通〔2024〕22号,同意实施呆鹰岭消防救援
站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蒸湘区呆鹰岭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消防救援站860平方米,
新建车库100平方米,提质改造消防救援站相关配套设施,
并购置消防车辆2辆及消防装备器材。
四、项目单位: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285.*元,设备费*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22.*元,预备费29.*元。资金来源:申请
上级奖补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
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
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天内向区人民政
府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
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
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审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蒸湘民礼政
204月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潭局、区
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交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衡蒸发改审〔2024)45号
关于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呆鹰岭消防救援站改建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函》、政府常务会议决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部署,提升防灾减灾能
力,根据衡蒸政通〔2024〕22号,同意实施呆鹰岭消防救援
站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蒸湘区呆鹰岭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消防救援站860平方米,
新建车库100平方米,提质改造消防救援站相关配套设施,
并购置消防车辆2辆及消防装备器材。
四、项目单位: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285.*元,设备费*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22.*元,预备费29.*元。资金来源:申请
上级奖补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
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
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天内向区人民政
府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
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
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审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蒸湘民礼政
204月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潭局、区
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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