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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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规地川(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川沙新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日 期:2024-05-06
用 地 单 位 上海浦东 (略)
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浦府土〔2024〕119号
用 地 位 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侧约42.8米,南 (略) (略) 红线5.8米,西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侧约246.0米,北 (略) (略) 红线
用 地 面 积 5933.44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新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临时工程、相关预留工程等。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暨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川〔2024〕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规地川(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川沙新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日 期:2024-05-06
用 地 单 位 上海浦东 (略)
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
批准用地机关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浦府土〔2024〕119号
用 地 位 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侧约42.8米,南 (略) (略) 红线5.8米,西 (略) 与 (略) 交叉口西侧约246.0米,北 (略) (略) 红线
用 地 面 积 5933.44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新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临时工程、相关预留工程等。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沙新镇六团社区应急物资配送中心工程(南侧)暨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川〔2024〕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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