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竹园镇五龙村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竹园镇五龙村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竹园府函〔2024〕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奉节县2024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3〕67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23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五龙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 改建1000方及30方的蓄水池;
2. 新建400立方的保鲜冷藏(冷冻)冻库及配套230平方米的仓库;
3. 新建大棚1个,生产便道及附属挡墙约270米;
4. 整修集中安置点40 (略) ,安装消防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5. 改造体验式农业采摘园种植土及其他生产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易地脱贫搬迁群众相关利益联结工作。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竹园府函〔2024〕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奉节县2024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3〕67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23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五龙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 改建1000方及30方的蓄水池;
2. 新建400立方的保鲜冷藏(冷冻)冻库及配套230平方米的仓库;
3. 新建大棚1个,生产便道及附属挡墙约270米;
4. 整修集中安置点40 (略) ,安装消防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5. 改造体验式农业采摘园种植土及其他生产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易地脱贫搬迁群众相关利益联结工作。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竹园府函〔2024〕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奉节县2024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3〕67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23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五龙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 改建1000方及30方的蓄水池;
2. 新建400立方的保鲜冷藏(冷冻)冻库及配套230平方米的仓库;
3. 新建大棚1个,生产便道及附属挡墙约270米;
4. 整修集中安置点40 (略) ,安装消防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5. 改造体验式农业采摘园种植土及其他生产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易地脱贫搬迁群众相关利益联结工作。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竹园府函〔2024〕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奉节县2024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3〕674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23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竹 (略) 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五龙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 改建1000方及30方的蓄水池;
2. 新建400立方的保鲜冷藏(冷冻)冻库及配套230平方米的仓库;
3. 新建大棚1个,生产便道及附属挡墙约270米;
4. 整修集中安置点40 (略) ,安装消防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5. 改造体验式农业采摘园种植土及其他生产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易地脱贫搬迁群众相关利益联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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