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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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大寨子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坡头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坡头乡,项目地理坐标起点为:E103°08′1.364″,N35°37′59.386″,终点为:E103°09′9.16″,N35°39′19.738″。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大寨子电灌引水干渠0.4km,台子村三级泵站进水渠0.8km,次瓦村冯魏干渠次瓦段0.15km、大寨子村四级泵站引水渠0.5km,大寨子村塬堡支渠0.65km,共计2.5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6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76%。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2

临夏县大塬顶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井沟乡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井沟乡,项目地理坐标起点为:E103°08′18.57″,N35°35′32.77″,终点为:E103°07′27.85″,N35°34′46.50″。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受损的大塬顶支渠1800m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矩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6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1.19%。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3

临夏县东风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河西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河西乡,项目地理坐标东风干渠(马家村段)起点为:E103°13′17.47″,N35°42′46.54″,终点为:E103°14′7.97″,N35°42′9.47″。东风干渠(大庄村段)起点为:E103°15′10.08″,N35°41′43.56″,终点为:E103°15′18.45″,N35°41′42.28″。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东风干渠1900米(马家村200米、大庄村1700米)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矩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7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4

临夏县重台塬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土桥镇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土桥镇,项目地理坐标为:北干渠工程起点为E103°09′14.031″,N35°36′57.617″,终点为E103°09′21.524″,N35°37′6.693″;南干渠工程起点为E103°09′44.467″,N35°36′40.777″,终点为E103°10′3.585″,N35°36′39.811″。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1200m,江家寨村四级斗渠560m,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440m,斗门11座,共计修整2.2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0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2.83%。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5

临夏县江家寨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南塬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南塬乡,项目地理坐标为: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起点为E103°07′29.76″,N35°40′58.36″,终点为E103°07′15.40″,N35度41′24.61″;江家寨村四级斗渠起点为E103°08′5.96″,N35°42′30.32″,终点为E103°08′3.70″,N35°42′47.89″;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起点为E103°08′57.73″,N35°42′38.24″,终点为E103°09′1.70″,N35°42′25.34″。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1200m,江家寨村四级斗渠560m,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440m,斗门11座,共计修整2.2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4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2.15%。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6

临夏县右牛津河黄泥湾段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

临夏县黄泥湾镇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镇,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3°14′5.463″,N35°30′43.135″,终点坐标E103°13′56.193″,N35°31′56.134″。建设内容为: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为3.35km,新建堤防长度0.879km,新建护岸长度4.668km,新建跨河便桥1座(桥面净宽4m,跨度11.5m)。项目总投资1129.45万元,环保投资26.7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37%。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警示牌,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7

临夏县多支巴沟多支巴村段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临夏县刁祁镇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刁祁镇,项目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2°57′37.391″,N35°24′40.356″,终点坐标E102°57′57.475″,N35°25′25.430″。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km,新建生态网格石笼护岸2252m,其中左岸1295m,右岸957m;河道疏浚14000m3。项目总投资1242.9万元,环保投资17.5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41%。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警示牌,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8

临夏县老鸦关河康家至中路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临夏县麻尼寺沟乡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2°52′52.628″,N35°31′24.792″,终点坐标E102°55′22.469″,N35°30′31.18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治理总长度为5km,设计堤防总长8736m,左岸新建斜坡式堤防4269m,右岸新建斜坡式堤防4467m,全部为新建堤防。项目总投资2967.76万元,环保投资27.6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3%。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标志,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大寨子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坡头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坡头乡,项目地理坐标起点为:E103°08′1.364″,N35°37′59.386″,终点为:E103°09′9.16″,N35°39′19.738″。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大寨子电灌引水干渠0.4km,台子村三级泵站进水渠0.8km,次瓦村冯魏干渠次瓦段0.15km、大寨子村四级泵站引水渠0.5km,大寨子村塬堡支渠0.65km,共计2.5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6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76%。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2

临夏县大塬顶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井沟乡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井沟乡,项目地理坐标起点为:E103°08′18.57″,N35°35′32.77″,终点为:E103°07′27.85″,N35°34′46.50″。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受损的大塬顶支渠1800m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矩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6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1.19%。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3

临夏县东风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河西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河西乡,项目地理坐标东风干渠(马家村段)起点为:E103°13′17.47″,N35°42′46.54″,终点为:E103°14′7.97″,N35°42′9.47″。东风干渠(大庄村段)起点为:E103°15′10.08″,N35°41′43.56″,终点为:E103°15′18.45″,N35°41′42.28″。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东风干渠1900米(马家村200米、大庄村1700米)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矩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7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4

临夏县重台塬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土桥镇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土桥镇,项目地理坐标为:北干渠工程起点为E103°09′14.031″,N35°36′57.617″,终点为E103°09′21.524″,N35°37′6.693″;南干渠工程起点为E103°09′44.467″,N35°36′40.777″,终点为E103°10′3.585″,N35°36′39.811″。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1200m,江家寨村四级斗渠560m,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440m,斗门11座,共计修整2.2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0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2.83%。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5

临夏县江家寨灌区灾后维修加固项目

临夏县南塬乡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南塬乡,项目地理坐标为: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起点为E103°07′29.76″,N35°40′58.36″,终点为E103°07′15.40″,N35度41′24.61″;江家寨村四级斗渠起点为E103°08′5.96″,N35°42′30.32″,终点为E103°08′3.70″,N35°42′47.89″;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起点为E103°08′57.73″,N35°42′38.24″,终点为E103°09′1.70″,N35°42′25.34″。建设内容为:本次维修不改变原有灌溉方式,基本在原有渠线的基础上布置渠道,主要对原有受损渠道进行衬砌修整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设。其中修整定坪村大头洼沟退水渠1200m,江家寨村四级斗渠560m,冯家尕塬社四级斗渠440m,斗门11座,共计修整2.2km,新建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现浇砼板衬砌。项目总投资14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2.15%。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处理。施工机械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土石方弃土综合用于挖方回填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焚烧或随意丢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量。

6

临夏县右牛津河黄泥湾段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

临夏县黄泥湾镇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镇,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3°14′5.463″,N35°30′43.135″,终点坐标E103°13′56.193″,N35°31′56.134″。建设内容为: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为3.35km,新建堤防长度0.879km,新建护岸长度4.668km,新建跨河便桥1座(桥面净宽4m,跨度11.5m)。项目总投资1129.45万元,环保投资26.7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37%。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警示牌,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7

临夏县多支巴沟多支巴村段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临夏县刁祁镇

临夏县水务局

兰州洁华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刁祁镇,项目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2°57′37.391″,N35°24′40.356″,终点坐标E102°57′57.475″,N35°25′25.430″。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km,新建生态网格石笼护岸2252m,其中左岸1295m,右岸957m;河道疏浚14000m3。项目总投资1242.9万元,环保投资17.5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41%。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警示牌,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8

临夏县老鸦关河康家至中路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临夏县麻尼寺沟乡

临夏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地理坐标为:起点坐标E102°52′52.628″,N35°31′24.792″,终点坐标E102°55′22.469″,N35°30′31.182″。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治理总长度为5km,设计堤防总长8736m,左岸新建斜坡式堤防4269m,右岸新建斜坡式堤防4467m,全部为新建堤防。项目总投资2967.76万元,环保投资27.6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3%。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物料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严防施工废水流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环保厕所,粪污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声屏障、减速、禁鸣等标志,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动物、鱼类。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尽量降低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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