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5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套马桶水箱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云 (略) 208号 | (略) 鄞州 (略) | (略) 鄞州 (略) 租 (略) 鄞州区云 (略) 2 (略) (略) 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马桶水箱配件的加工,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套马桶水箱配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本企业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2 | 鄞县大道南侧地块规划河道新建工程 | (略) 东钱湖镇鄞县大 (略) 交叉口东南侧 |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 河道整治,其中河道土方开挖中心线长0.56km、新建河道护岸0.66km及岸坡防护615平方米等。 | 无 |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无 |
3 | 宁波东基 (略) 建筑废物再生技术研发项目 | 东钱湖梅湖农场A地块 | 宁波东基 (略) | 本项目为泥浆、建筑渣土处置利用,年处理泥浆*m3,渣土*m3。综合利用后产物为排水板、固化土、种植土和再生砂石。 | 无 | 废气: 1、场地进行全部硬化,每天定时洒水、及时清扫; (略) 面勤洒水、车辆限速并在出场地前通过洗车池及喷淋装置;运输车辆编织物覆盖;2、渣土装卸、堆放均在移动棚内进行,移动棚内安装喷雾抑尘措施;3、煤渣密闭堆放,安装喷雾抑尘措施;4、渣土预拌再煤渣堆场内进行,作业时采取喷雾抑尘措施;5、渣土筛分设备密闭,顶棚安装喷雾抑尘措施;6、石块破碎采用密闭湿法破碎;7、泥土转运作业时采取喷雾抑尘措施;8、固化剂进料粉尘、石粉进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9、固化土搅拌、排水板搅拌、种植土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0、种植土添加物堆喷洒除臭剂,随用随运;11、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屋顶排放 废水:1、冲洗废水、湿法破碎废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收集后泵入泥浆池,经板框压滤后压滤水进入清水池,回用于厂区喷雾洒水或清洗;2、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噪声:减振降噪 固废:金属等杂物收集后外售给其他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排水板和固 (略) 面垫层和工程场地回填;种植土用于园林绿化种植。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5-0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套马桶水箱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云 (略) 208号 | (略) 鄞州 (略) | (略) 鄞州 (略) 租 (略) 鄞州区云 (略) 2 (略) (略) 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马桶水箱配件的加工,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套马桶水箱配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本企业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2 | 鄞县大道南侧地块规划河道新建工程 | (略) 东钱湖镇鄞县大 (略) 交叉口东南侧 |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 河道整治,其中河道土方开挖中心线长0.56km、新建河道护岸0.66km及岸坡防护615平方米等。 | 无 |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无 |
3 | 宁波东基 (略) 建筑废物再生技术研发项目 | 东钱湖梅湖农场A地块 | 宁波东基 (略) | 本项目为泥浆、建筑渣土处置利用,年处理泥浆*m3,渣土*m3。综合利用后产物为排水板、固化土、种植土和再生砂石。 | 无 | 废气: 1、场地进行全部硬化,每天定时洒水、及时清扫; (略) 面勤洒水、车辆限速并在出场地前通过洗车池及喷淋装置;运输车辆编织物覆盖;2、渣土装卸、堆放均在移动棚内进行,移动棚内安装喷雾抑尘措施;3、煤渣密闭堆放,安装喷雾抑尘措施;4、渣土预拌再煤渣堆场内进行,作业时采取喷雾抑尘措施;5、渣土筛分设备密闭,顶棚安装喷雾抑尘措施;6、石块破碎采用密闭湿法破碎;7、泥土转运作业时采取喷雾抑尘措施;8、固化剂进料粉尘、石粉进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9、固化土搅拌、排水板搅拌、种植土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0、种植土添加物堆喷洒除臭剂,随用随运;11、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屋顶排放 废水:1、冲洗废水、湿法破碎废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收集后泵入泥浆池,经板框压滤后压滤水进入清水池,回用于厂区喷雾洒水或清洗;2、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噪声:减振降噪 固废:金属等杂物收集后外售给其他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排水板和固 (略) 面垫层和工程场地回填;种植土用于园林绿化种植。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5-0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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