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道G534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听证会的公告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道G534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听证会的公告
因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 (略)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我县土地用途进行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划,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举行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 (略) 工程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论证听证会(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4年6月7日下午5点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长汀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特此公告!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因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 (略)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我县土地用途进行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划,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举行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 (略) 工程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论证听证会(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4年6月7日下午5点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长汀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特此公告!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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