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宏毅初级中学道路及雨污水管网等市政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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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宏毅初级中学道路及雨污水管网等市政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东至县宏毅初 (略) 及 (略) (略) 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住建〔2024〕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宏毅初 (略) 及 (略) (略) 网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尧渡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 (略) 、排水、交通、照明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1)宏毅初 (略) 工程:道路总长约445米,红线宽度18米;(2) (略) (略) 面改造工程;(3) (略) (略) 、 (略) 交通智能化工程;(4) (略) 工程:道路全长约328米,红线宽度24米;(5)城南汽车 (略) 提升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25年4月,计划202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八、严格《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可行性和初步设计暨概算编制及报批工作,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切实防范“半拉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4-*-04-01-*。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4年4月22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东至县宏毅初 (略) 及 (略) (略) 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住建〔2024〕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宏毅初 (略) 及 (略) (略) 网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尧渡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 (略) 、排水、交通、照明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1)宏毅初 (略) 工程:道路总长约445米,红线宽度18米;(2) (略) (略) 面改造工程;(3) (略) (略) 、 (略) 交通智能化工程;(4) (略) 工程:道路全长约328米,红线宽度24米;(5)城南汽车 (略) 提升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25年4月,计划202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八、严格《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可行性和初步设计暨概算编制及报批工作,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切实防范“半拉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4-*-04-01-*。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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