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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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立项的批复

花园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花园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00平方米茶叶加工综合厂房,集茶叶加工、品牌展示、电商、仓储为一体;二期对周边360余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同 (略) 及配套设施。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4月—2025年2月,计划202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八、严格《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切实防范“半拉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4-*-04-01-*。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4年4月15日

花园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花园乡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花园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00平方米茶叶加工综合厂房,集茶叶加工、品牌展示、电商、仓储为一体;二期对周边360余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同 (略) 及配套设施。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4月—2025年2月,计划202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八、严格《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切实防范“半拉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4-*-04-01-*。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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