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道合·秦乐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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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道合·秦乐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日我局办理的道合·秦乐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用地单位为 (略) ,但土地出让合同中受让人为临夏道合房 (略) ,因此 (略) **日向我局申请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日我局对该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棚户区安置户数由784户增加至1436户, (略) 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设计方案,并与**日申请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法定程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决定撤回我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项目之前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0-*

  联系地址: (略) 北滨河东路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邮编:* 

   **日


  **日我局办理的道合·秦乐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用地单位为 (略) ,但土地出让合同中受让人为临夏道合房 (略) ,因此 (略) **日向我局申请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日我局对该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棚户区安置户数由784户增加至1436户, (略) 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设计方案,并与**日申请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法定程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决定撤回我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项目之前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0-*

  联系地址: (略) 北滨河东路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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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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