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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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略) 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新建函〔2024〕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同意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3-*-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造项目主要涉及9个社区,14个老旧小区,758栋建筑,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约*户。包括:道路交通改造、消防与用电安全改造、建筑品质提升、市政设施提升、环境品质提升、便民服务提升及会城河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其中会城河整治范围北至冈州大道,南至新会大道, (略) 及 (略) 段、会城河两岸及沿线街区,总面积约4.*平方米,总长约1000米, (略) 、桥梁、景观、水利、市政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3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25.*元,勘察费*元,设计费149.*元,监理费93.*元,其他费用135.*元,预备费用582.*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财政统筹解决,优先使用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街两级财政分担。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关于启动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的批复》(新府办复〔2024〕176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次征询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各和概念方案意见的复函》、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念方案意见的复函》(新财建函〔2024〕44号)等。
  十、请继续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投资规模,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新建函〔2024〕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同意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3-*-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造项目主要涉及9个社区,14个老旧小区,758栋建筑,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约*户。包括:道路交通改造、消防与用电安全改造、建筑品质提升、市政设施提升、环境品质提升、便民服务提升及会城河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其中会城河整治范围北至冈州大道,南至新会大道, (略) 及 (略) 段、会城河两岸及沿线街区,总面积约4.*平方米,总长约1000米, (略) 、桥梁、景观、水利、市政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3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25.*元,勘察费*元,设计费149.*元,监理费93.*元,其他费用135.*元,预备费用582.*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财政统筹解决,优先使用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街两级财政分担。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关于启动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的批复》(新府办复〔2024〕176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次征询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各和概念方案意见的复函》、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念方案意见的复函》(新财建函〔2024〕44号)等。
  十、请继续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投资规模,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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